拿“敌对势力”给自己的罪恶洗地?“周秀云案”的基本事实
2014年12月13日傍晚,47岁的河南周口籍女农民工周秀云在山西太原龙瑞苑项目工地门口,遭遇警察王文军拽头发、拧脖子等暴力侵害,殒命当场。
根据2015年1月29日央视《焦点访谈》节目的叙述,周秀云被王文军“一个动作”放倒在地不能动弹,从下午17时19分至17时41分,“在长达23分钟的时间里,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的头发没有离开原地,而周秀云则始终直挺挺躺在地上,几乎一动不动”。
法医鉴定,周秀云“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警察王文军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周秀云惨死已近七年,王文军也早已经刑满释放。但是,周秀云的冤屈并未因为真正得到伸张,以致于网络上至今充斥着对周秀云的污蔑与辱骂:
(持类似说法的人不少,笔者专门截取这个人的微博,就是要澄清尽管其网民与笔者的笔名重名,但至少在周秀云案上立场是截然相反的)
王文军出狱后也到处“喊冤”,对自己暴力杀死周秀云的罪恶没有丝毫的忏悔,反而声称自己是被“国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所构陷:
今天早上,王文军更是发了一条严重歪曲事实真相的微博:
出狱后的王文军丢失了警职,据他描述他的母亲罹患癌症已经到了晚期,对其个人的生活遭遇笔者是持同情态度的;但对于其利用职权欺凌弱小、在劳资冲突中自觉维护资方利益的恶劣行为,以及对自身罪恶没有丝毫忏悔的恶劣态度,笔者表示极大的愤慨和痛恨。
王文军不过是丢失了警职,而周秀云却因为他永远失去了性命。笔者不反对王文军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但犯罪事实俱在,王文军总得对自己的错误有所检讨和反思吧?但凡王文军对于自己杀害周秀云的罪行有丝毫的悔意、但凡王文军对周秀云这样的女农民工有丝毫的同情,笔者都不会有如此大的愤怒;但是没有!从他在微博的“喊冤”文字看,只言片语都没有!他反而一再模糊“维护执法权威”与“暴力执法”的界限,继续怀着极大的恶意将周秀云描述成“泼妇”、“袭警者”。
王文军有此态度和立场,也就不难解释,在他当初出警解决冲突的第一时间,为何不先去问询双方,而是一上来就要把周秀云一方的农民工当作“罪犯”“铐走”,引起周秀云一方的憋屈,进而导致悲剧的发生了。
王文军最终不过是沙威(雨果小说《悲惨世界》中追捕冉阿让的警察)式的小丑和悲剧人物。
当然,笔者真正在意的,远不仅仅是王文军本人以及王文军在微博上歪曲真相的言论。“周秀云案”所引发的关于“维护执法权威”与“暴力执法”界限的争议持续至今,在近几年的若干事件中均有反应,对于这些事件本来应该就事论事、具体讨论。然而,现在却有这样一种恶劣的舆论空气,某些人拿美国警察暴力执法的行为来“比烂”,一味地单方面鼓吹“执法权威”、鼓动“一言不合就爆头”的行为,漠视底层的合法权益。在今天这个底层劳动人民社会地位不断跌落、劳资矛盾越来越普遍的阶级社会,这样的舆论空气不啻为对底层劳动人民发起的阶级战争,是对劳动人民权利的践踏;更令笔者不安的是,这样的舆论空气正在源源不断灌输给普罗大众,让大众放弃团结,对劳动者个体受侵害的事件选择漠视甚至嘲讽,帮助资本阶层分化、瓦解劳动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