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混混”进城,治安问题怎么办?
随着人口流动,乡村“混混”大量进城
乡村“混混”,从学术上来讲,是一种乡村越轨者。他们在普通民众眼里“看起来不务正业”,以不良手段获取利益,扰乱社会秩序。
时至今日,乡村“混混”的踪迹仍存在一些村庄中,并且随着现阶段的人口流动,进入到城镇中,形成新的城市混混群体,部分甚至走向灰色或黑色地带。
这些乡村“混混”的生活,大多是无所事事,得过且过,还会有偷鸡摸狗的行为,在街头游荡还会滋事挑衅,给当地的村民或居民带来很大的困扰。
当然,除此之外,乡村“混混”可能并不只是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以往的他们可能也有一些“阶级较高”的身份。
有人研究过,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乡村“混混”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时期。
1960年代出生的初期乡村“混混”,在80年代进入“江湖”,他们从小更多地被称为“顽孩子”。
不过,在1983年左右,由于各类强奸案、碎尸案等危害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中央对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高效的打击。
所以,80年代的乡村“混混”风气得到压制。
不过1990年后,随着打击运动的逐渐平息,乡村混混又开始活跃在大众视野中,继续不学无术,四处游荡,干着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甚至还会因为盗窃、勒索等事情被处罚。
当时90年代的社会背景,也给了他们“发展的机会”。当时我国正处于转型与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政府税收力度加大,乡村“混混”的存在成为基层管理中权力灰色地带的抓手,并在不惮于使用“暴力”的手段下,经手他们可以“高效”完成某些管理。
再考虑到当时的治安远比不上现在,难以管束一些有头脑的“混混”,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也给乡村“混混”很大的“收入”空间,经营了一些灰色企业。
发展到20世纪末,又是一批新的乡村“混混”进入到“江湖”。不过由于90年代的那一批“混混”占据了许多“资源”,这些新的“混混”往往开始混入城市,读完中专、职高后就在城镇“混”。
直至21世纪初的又一批乡村“混混”进入江湖,随着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以及城镇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收入机遇,这些乡村“混混”也大批涌入城镇中,走向不同的人生。
数据显示,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外出务工的人员也不过两百万。但是,到2018年底的时候,农民工的人数就上升到了两亿八千八百万,其中外出农民工占比近60%。
这些农民工往往是从农村流向大城市,许多都是教育水平比较低的群众,往往会有部分乡村“混混”在其行列中。
而且,一些农民工在城镇“站稳脚跟”之后,就会召唤自己家族里面的青年过来一起打拼,或者将自己的子女带到身边进行照看。
一些乡村“混混”则是想要到外面闯一闯,看看世界。当然,也有极小部分是一直在流窜,最后进入到城镇中。
对于所有这些进入城镇的乡村“混混”来说,城镇的社会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容易,最后也走向了不同的道路。
在巨大的不同中艰难前行
像刚才说的,乡村“混混”开始“城市化”之路,一部分是因为亲属召唤,一部分是因为自身的闯荡欲望,少部分可能就是一直流窜,刚好流窜到城镇里面。
但是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走入城镇,这些乡村“混混”大多都会面临相同的困境。
初入城镇的这些乡村“混混”,首先面临的一个大的难题就是——怎么获得支持生活的收入来源。
要知道,之前在乡村的时候,可以通过偷盗、勒索、收保护费等手段获得不正当收入,但是进入到城镇,治安有了更大的保障,偷盗、勒索等方式的难度会更大,成本更高。
部分“混混”可以暂时从亲属手中得到基本的生活开销,但对于所有的乡村“混混”,都会面临由于自身没有什么工作技能,一时间也难以适应正常的工作,故而收入得不到保障的困境。
除了现实的收入压力之外,来自外部的人际关系也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压力。
他们脱离了原来乡村的圈子,不能再按照以往“称兄道弟”的方式与其他人相处,也不能通过一些小手段来平息引发的争端。
就比如说,之前在村里犯了事,但是为了和谐与人情,通常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有些进了监狱的,在疏通之后,就能被释放。但是在城市中,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制度起着极大的约束作用。
以往在乡村的“熟人文化”在他们初入城镇之时,就已经不适用了。而且更糟糕的是,他们还会面临“污名化”的问题,造成与周边人相处的“社区隔离”与“心理隔离”。
所谓的污名化,有点类似于被贴标签。人们将混混固有形象化,从心理与空间上排斥他们,不愿与与其生活在同一空间,也不愿意与其交流。
这样会使得刚步入城镇的“混混”产生一种“隔离感”,得不到正常的交际需求。
在各种与乡村生活的不同之下,许多乡村“混混”往往会继续偏离社会的正常轨道。
比如说,在自身没办法获得正常的收入来源,或者获得的正常收入较少,不够自身“挥霍”时,他们往往会延续在乡村的“营生”。
“运气好”的时候,抱着侥幸心理而不被抓到,则会依赖偷盗、抢劫获得收入。但在城市良好的治安中,这些人最终往往会“落入法网”。
也有很多“混混”会进入夜总会、酒吧等场所,甚至在“同类人”或熟人的介绍下,触碰灰色或违法违规地带。
至于刚才提到的脱离了原有的“熟人文化”,城市居民的“排斥”,这些步入城镇的乡村“混混”,就会从别的方面获得归属感。
一开始他们会在亲友圈中获得“心理庇护”,后续也会继续混入一些“老乡圈”或者“帮派圈”, 找到自己的“组织”或社交空间,从而减少“隔离感”。
多极分化的人生
一般来说,步入城镇的乡村“混混”,之后的生活会产生多极分化的情况。
要么逐步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要么继续游荡街头,无所事事,要么进入灰色地带,“称霸一方”。
这里提到的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往往是由于在乡村的时候缺乏家人关爱或没有人引领,而走上“混混”道路的人。
他们在去到城镇的亲属身边后,因为有人教导,加上本性不坏,会逐步地从一些基础的工作开始,慢慢适应城镇生活,逐步走向正轨。
这种现象属于“成年退出”,会在家庭的引领与压力下,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但是,“成年不退出”的“混混”们,有些则会继续浪迹街头,成为城市中街角青年的“新鲜血液”,或者还是继续在夜总会、酒吧等地打工。
更恶劣的走向是,融入了当地的帮派,帮着一些黑恶势力“跑腿”,以获得庇护。
有些“混混”有着更“高”的走向,则是“混上道”。也就是开展了自己的事业,但是背后可能依靠着一些“混混”群体,为自己保驾护航。
的确存在一种现象,就是以前的“混混”老大开企业。为取得一些资源与利益,往往会释放一些信号让以前的“小弟”去帮忙“解决”一些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可以对“小弟”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却很难找到切确的证据对背后的企业家进行管制,因为这些企业家只要稍微暗示,手下的“混混”就会知道怎么做。
企业老大利用“小弟”“铲除”隐患,“小弟”则在老大的庇护下获得收入,两类人互相依存。
这部分乡村“混混”走进城镇后,偏离正常生活的轨道最为严重,也是国内黑恶势力的重要来源,比如很多人甚至上海的一些官员认为,上海这么一个繁华的大都市,良好的治安、高水平的法治,应该没什么黑恶势力。
但在2019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中央督导组就接到了3万余条群众的举报线索,在上海侦破了“侦破涉黑组织1个,涉恶集团51个,涉恶犯罪团伙226个,刑拘犯罪嫌疑人1983人”。
在很多地方,“黑旅社”无证经营、“黑导游”强买强卖、“黑心店”宰客的现象仍隐藏在市场中。
同样是这几年,中央督导组的扫黑除恶的痕迹遍布贵州、广西等地,处置了一批又一批黑恶势力,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黑恶势力的滋长,也给乡村“混混”的人生选择之路敲响了警钟。
有研究认为,现在的时代,乡村“混混”为什么依然存在,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社会流动与社会分层加剧。
在以往,大家都不是很富裕,很多人仍能凭借自身努力及许多合法渠道取得改善,实现阶层的向上流动,勤劳致富、勤俭持家仍是许多人秉持的理念。
但随着越来越大的贫富差距,似乎让很多人看不到“希望”,尤其是一些没有技能的“混混”们。于是,勤劳致富的观念逐步淡化,走捷径“混上道”似乎是“不错的选择”。
当然,影响乡村“混混”形成及未来道路走向的因素还有很多,就比如接下来会提到的“土壤”问题。
治理土壤环境是关键
影响乡村“混混”形成、发展与走向的除了自身一些不恰当观念与追求外,周围的环境影响甚大,这就是“土壤”不健康的危害之一。
在乡村,人口的向外流动,导致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大量出现。在缺乏家庭教育与约束下,一个“混混”就能诱导很多懵懂的小孩一起逃学,一起“收保护费”,一起不务正业。
加之许多农村的基层管理人员如村干部都是老一辈,思想或者管制手段并没有跟上时代,很多人仍保留着人情世故的观念,对青少年的成长与发展干涉较少,并不能很好地对他们进行引导。
另外,很多青壮少年尤其是有学识的知识分子大量离开农村,走入城镇。人力资源的流失,会导致农村的教育质量得不到保障。
无论是从家庭教育、乡村环境,还是教学环境来看,以往的乡村环境都不利于压制“混混”的“野蛮生长”。
随着近年来乡村环境的改善,倒是会有一个好的发展趋势。
再来到城镇这一块,在乡村“混混”的城市化道路中,城镇的环境也不见得就没有漏洞。最典型的一个地方就是城乡结合部。
在城乡结合部这里,聚集了很多外来务工人员,也是很多乡村“混混”进入城镇的首选落脚地。
在这里,仍然会有很多纸醉金迷的娱乐场所,但又不像市中心的消费成本那么高,在众多的外来打工人员中,也更容易得到归属感。
但在以前严格的二元化户籍制度下,这些从乡村来的、也应是接受教育的“混混”,却很难和城镇的孩子享受到一样优质的教学资源,甚至难以就学,这样无非会加重他们的厌学心理。
而且城乡结合部由于聚集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较大,难以管辖,相对市中心而言,治安仍不够完善。
另外,在乡村“混混”的成长道路上,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部分政府机关人员的不作为甚至“助纣为虐”都滋养了“混混”成长的土壤。
他们往往利用手中权势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黑恶势力则为乡村“混混”提供容纳场所与发展动力。
在2020年,湖北一法院就审判了在太子镇盘踞了18年之久的宗族恶势力团伙,后面牵连到了失职渎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6人。
就是因为这些人的庇护,黑恶势力才从逞凶斗狠、打架闹事变成了敲诈勒索、故意伤人。
随着中央督导组扫黑行动的推进,全国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清理了大量利于乡村“混混”走向黑暗深渊的土壤,也狠狠地震慑了他们。
面对多种问题,目前国家鼓励大学生返乡做村官,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与治理水平,鼓励关爱青少年;也对城乡户籍二元制度进行改革,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管理并推进城镇化新型水平的提高。
在城镇中,仍持续推进户籍改革、提供平等与优质的教育资源、加强治安环境。
一些想法看起来也是可行的。如“定时定点高频率在社区内外巡逻”以提高治安环境,对“初来乍到”的农村青少年,包括乡村“混混”们,建立“社区融合岗位”,使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去除污名化。
这样,治理好农村与城镇的土壤环境,乡村“混混”的改变与城市化道路才更有望转好。
参考资料:
陈柏峰.乡村江湖中的“混混”群体[J].文化纵横,2015(01):43-48.
冯承才,时怡雯.乡村青少年混混的城市生存逻辑研究[J].青年研究,2021(05):78-93+96.
深化认识、积极行动、巩固成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沪下沉督导纪实-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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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