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与自由言论
自由历来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这个自由必须有边界,否则自由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说身边的事,拿敏感话题做参照物,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咱们一般人都不是凭借码字吃饭,故而还是以大洋彼岸的事说事更牢靠。
说自由,老美不能大家商议一番决定:革了特朗普家的财产,平分给老美的穷人。为何不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呢?道理很简单,老美的现有政治制度不允许,这个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就是那件事自由的边界。再譬如,那拿骂人事,不能说你想骂谁骂谁,想怎么骂就怎么骂,现实中不行,那么网络上就可以吗?网络是现实的翻版,网络上也不会或也不应该允许骂人自由。
呱唧了自由,然后再来呱唧言论。言论,有人认为就是说话或码字。比如一个人关在密闭的屋子里胡说八道,比如栽赃陷害特朗普,或者替换成奥巴马,罗斯福等等,可以吗?按一般的法制观念,大概是不禁止的,“法禁止皆许可”。但是你到大街上或网络上栽赃人家,人家不扇你几个耳光就够文明了,闹不好还让你惹上一场诉讼。由此定义言论必须是公开的,在公共场合的,能让第三者听到或看到的言语语言或文字。从上述意义上讲,在密闭环境下的自言自语就不是那个公众所指代的言论了。
经过上述界定,在这个语义下,开始推论言论自由与自由言论问题就应该有意义了。
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不伤害第三者的前提下,这个第三者既包括不特定的人或组织,也包括具体社会。换言之,在资本主义社会某些言论是允许的,但在社会主义国家则有可能是不允许的,西方所标榜的言论自由也是如此的,否则老美的推特也就不会永久封闭特朗普的推特账户,当然这个永久也是相对的。道理相当简单特朗普的那番言论不利于老美社会的稳定,或者说怕特朗普再发表不利于社会问题的文字,就这个怕字当头,把特朗普想为老美唱赞歌的机会也给抹杀了。这就是言论自由的问题。
说了言论自由,再说自由言论。自由言论历来是一个伪命题。这个问题古今中外是一体的。比如有人说民国年间,文人说话出版是自由言论的。这玩意,你只要看过那个时期的出版物就可知了,否则还有什么鲁迅的杂文呢!还些什么狂人日记啊。别的不敢说,起码老舍,朱自清,郭沫若等大家那时候的出版物,俺阅读过一些,里面无不透露出言论不自由的痕迹。说老蒋时代言论自由或自由言论,俺估计已故台湾作家李敖第一个不答应。资本主义社会从来就没有过自由言论那么一说,否则怎么人会因言受火刑或绞刑的问题了。关于这方面的例子可以举出很多很多,在此不再例举了。
由此观之,言论自由是有界限的自由,自由言论是个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