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辅警是敲诈还是交易?

2021-03-17 2100 3
作者: 谭吉坷德 来源: 红歌会网

  当法律让民意沸腾的时候,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江苏灌云县一位20多岁的女辅警,五年间居然用身体敲诈了八个公职人员372万元,而且是其中一半是公安部门的领导。

  女辅警被判刑13年,退款后还要罚款500万。那个演员吴某波的小三敲诈到手300万,还有未遂的3700万,才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海南张家慧受贿4000万,罚款才400万。三个地方的法官,难道拿的是三部法律。

  和吴某波报案有人敲诈不同的是,被女辅警敲诈的八位“官老爷”却无一人报案,是其中一位公安局副局长受贿案件牵出的副产品。

  这是一桩没有“苦主”的敲诈勒索,这很罕见。这八位法院判决中的“受害者”都是女辅警的性伴侣,短的几个月,长的几年。没有“仙人跳”,也没有人身威胁;没有撕B,也没有破裤子缠腿。这样香艳氤氲的敲诈,确实有上热搜的资格。

  网上的判决书很快被灌云县撤下,似乎他们也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这个判决书起到了全民普法的作用,很多人指出,原来最该接受普法的正是法官自己。

  各种法律纠缠已经成为这几天的热点。大道至简,法律也是如此。法理不外乎人情,当一个法律事件引发全民共识性的反弹,那么不是法律出了问题,就是法官出了问题。

  据说美国在寻找陪审团成员时,尽量地寻找一些“法盲”。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不被法条约束,才能从社会和道德的角度评判案件。

  在老谭这个“法盲”看来,这就是一桩肉体和金钱的交易。谁见过一边被敲诈,一边继续爽得要死。难道两个公安副局长、两个派出所所长不知道何为敲诈。

  归根结底,这是一件你侬我侬,你情我愿,周瑜打黄盖的交易而已。不但不是刑事案件,报案者都没有,连民事案件都算不上。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谁睡了谁都不能叫做敲诈。

  即便事发之后,那八位抠脚大汉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也充其量是西门庆状告潘金莲,死道友不死贫道而已。

  这是简单的钱色+权色交易的“春宫”案。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春宵一刻值千金。五年的时间,八个老男人的婚外快感,值多少钱。你会同情这样的“受害人”吗?

  甚至这都不是道德问题,因为我们的道德自身就出了问题。当职场性骚扰、约炮文化、陪睡女助理、直播做爱;当有钱就是“国民老公”,一脱就上位的社会文化从字典中抠出了“羞耻”二字,传统道德早就闭上了双眼,公序良俗常常只能起到遮羞布的作用。

  几十年来我们高喊的解放思想,最显著的成果就是解开了男人和女人的裤腰带,而且没有最解放,只有更解放。物欲、权势欲和性欲,像乱麻一样纠缠在一起,在永不满足中越缠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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