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少士心先生之四

2021-12-07
作者: 张光宇 来源: 红歌会网

  少士心先生对我《回应少士心先生之三》发表了两段评论或驳斥,本不想对此两段评论再加以回应。今日[7日]得见少士心先生昨日在红歌会网的《物质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吗?》,没有必要阅读,只是扫视了一下,觉得还有必要就两段对我驳斥的其中的一段加以回应如下。

  我的回文在多重括号以内,括号以外是少士心先生的原文,敬请读者留意。

  “凡是确证为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的对象事物,就是实在的事物,凡是实在的事物,就是实物。”与人无涉的自然物才符合前面的定义,但对人的存在来说,暂时无意义。经过人们改造过的自然物,工具冶炼金属和机器,毫无疑问都属于物质,但都以人们的思维意识为转移。也就是说人造物与你所下的定义不符,说明你的概念不具有普遍性。思想也是存在物,更是不合定义。所叙述事物与基本概念不符,这就是你的规矩?

  《〈〈〈〈“经过人们改造过的自然物,工具冶炼金属和机器,毫无疑问都属于物质,但都以人们的思维意识为转移”,荒唐!人的思想意识改变不了任何人外在的对象事物,包括“经过人们改造过的自然物”。只有人对对象事物的行为作为才能“改造”人外在的对象事物。人的行为是其的思想意识主导的,但人的思想意识绝对不能跑出人的头脑外来作力人外在的对象事物。

  请少士心先生弄清楚了,这里说的是感受和认识对象事物是否是实在的事物或是否是实物,只能以对象事物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作为唯一的根据和标准,不要篡改成对象事物不以人的行为作用为转移。任可事物的相互作用都会对对方产生改变,只不过改变有不同的区别和程度,更不要说“经过人们改造过的自然物,工具冶炼金属和机器”了。但作为“经过人们改造过的自然物,工具冶炼金属和机器”,我们在认识上要判断它们是否是实物,仍然只能以“经过人们改造过的自然物,工具冶炼金属和机器”是否具有不以感受和认识者的思想意识为转移的必然性为唯一的根据和标准。

  “人只能根据自身感受到的才能认识和知晓‘存在’。唯心主义只以自己感受到的自己的‘心’为存在,其它的感受由于唯心主义者断定为以自己的‘心’为转移,所以都是不存在的。为此,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家柏拉图断言,感官接触到的事物不是真实的存在,只是‘理念’的影子;理由是,不同的人对同一对象有不同的感觉,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对同一对象有也有不同的感觉,感官感触到的因此就是不真实可靠的。

  ‘理念’柏拉图又怎么能知道的呢?除了根据自身的感受感觉或和知道外,人不可能感觉和知道任何东西,包括人自身及其‘心’或‘理念’。那么柏拉图的感官对自己的‘理念’的感受是不是真实可靠的呢?当然只能是可靠的,否则他是怎么能知道他的‘理念’的就只能靠打糊乱说了。因此,至少,对他的‘理念’,柏拉图的感官感触到的是真实可靠的。

  哪怕就是感官不正常但感官多少能感受的人---不能感受的人至少是深度昏迷的人,在感受某种对象,比如观察月亮时,不管他思想或‘理念’着他观察到的月亮是他思想或‘理念’着的其它形状、光芒和颜色,或者把它思想或‘理念’成另一种他的思想意识或‘理念’欲望的东西,如一只猫或者任何别的什么,任何头脑正常的人观察的月亮的感观现象与他自己对自己的思想意识或‘理念’的感受进行比较,就会发现感受或观察到的月亮的视感官的感受属性或现象决不会以他自己的思想意识或‘理念’为转移。由此,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能认识到,外在感受对象的感受属性或现象具有不以感受者自己的主观思想意识或‘理念’为转移的必然性。柏拉图的感官接触到的事物不是真实的存在,只是‘理念’的影子只能是热昏了头脑的糊说。

  正常的人,只要对象是同一的,对象本身和对象与其它事物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关系没有变,用同种感官,在同样的对对象的感受条件下对象进行感受,大家感受到的对象的感受属性只能是原则上相同的,这早以为人类无数的科学观察所证实,而且科学试验也必须以此为前提。如在同一场合、同一时间,只要视感官是正常的[近视和老光的戴上适当的眼镜算正常],大家观察到的月亮的形状、光芒、颜色等视感官的感受属性或现象原则上就是相同的,而不是柏拉图说的不一样的。

  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对同一对象进行感受,只要符合上述的要求,对象也只会感受为相同的感受属性或现象。柏拉图断定的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对同一对象也有不同的感觉,与我们根据对对象的感受认识到的事实也不符。

  由于不同的人后天生活习惯的差异、甚至先天生理上的差异,或者这两者兼而有之,再加上在同一时间,不同的人的生理状况可能不同;同一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其生理状况也有可能不同。由此,不同的人,在同一时间,或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对同一对象感受的同样的感受属性或现象引起的生理反应就可能不同,由此对不同的生理反应的感受当然就不同。如同样一种辣椒,只要它本身没有变质,任何时候,任何正常的人吃在口中,都会感受为辣的味道,不会感受为甜或苦或麻的等其它的味道。但有的人对这种对象的味道或感受属性或现象引起的自身的生理刺激反应的感受是可口、好吃、舒服,有的人会感受为不好吃、不舒服甚至痛苦;或者,同一人,由于不同时间的生理状况不同,同样味道的辣椒,在生理状况正常时,感觉可口、好吃、舒服,在生理状况不正常时则可能相反。

  柏拉图拿健康的苏格拉底与生病的苏格拉底对同一种酒有不同的感受的事例来为自己如上的论断作证明是找错了对象。正是因为苏格拉底健康时和生病时的生理状况不同,同一种酒的相同的感受属性或味感官的感受味道引起他的生理刺激反应不同,苏格拉底对由此引起的自己的生理反应的感受自然就不同,如此而已,就如被饥饿所迫的人吃着他平时不喜爱吃的甜食而会感到非常可口一样,而不是同一种酒的感受属性或味感官的感受味道会因苏格拉底的生病而发生变化。只要感官没有发生器质性病变或受到生理状况变化的实质性形响,不管是否生病,生的是什么病,生病前看见是圆的、红的发光的,吃着的味道是苦的或辣的或麻的,嗅着的气味是香的,只要对象本身没有发生变化,生病时感受到的与未生病时感受到的原则上不会不同,这是一切正常的人们生活经验的常识。而且柏拉图拿此事来说事,不仅根本就证明不了同一人,在不同时间,对同一对象有不同的感受,是适得其反,能证明的是,任何感受都不以柏拉图说的‘理念’为转移。因为,苏格拉底的如此不同的感受如果是以他的‘理念’为转移,他就不会因生病而感受到同一种酒与不生病时有原则性的不同了。正是因为他的‘理念’不能使他对他身体内外在的感受到的对象的感受属性‘对象化’,所以他才能通过不以他的‘理念’为转移的健康时与生病时对同一种酒的相同的味道引起的他的生理反应的感受的不同加以区别。

  柏拉图所说的不同的人对同一对象有不同的感觉和同一人对同一对象在不同时间有不同的感觉只能是指对由外在对象的感受属性引起的感受者自身的生理反应的感受。分不清对外在对象的感受和由对外在对象的感受引起的感受者自己的生理的反应的感受,并将对外在对象的感受混同于后一种感受,是柏拉图得出如此谬论的原因。

  所以,柏拉图之流的‘唯心’论不能成立。

  离开除了对自己的主观思想意识或‘理念’的感受外的对象的感受属性或现象具有的不以感受者自己的主观思想意识或‘理念’为转移的这种必然性,不仅驳不倒唯心主义,而且‘唯物’,是‘唯物”的,“实践在本质上是唯物的”,“‘唯物’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本体论的本质,又有何依据呢?”就说不清、道不明,“唯物’‘在本体论的预设上’的‘预设’就什么意义也没有,‘实证’就是无本之木,“‘唯物’的预设是能够被‘证伪’的,而唯心‘的预设却没有办法被’证伪”就无从谈起。[引自我 2018-08-07 15:25:42发表在红歌会网的 《“唯心”的历史唯物主义?》批评]”

  如此看来,正如少士心先生“贫困的哲学令我失望”所言,其头脑中“贫困的哲学”令我已没有必要与他在哲学问题上继续浪费笔墨和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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