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王立华透露最新统计数据

2022-03-25
作者: 石观 来源: 红歌会网

  本文纯粹只是做个学术性探讨,不涉及定性,不做结论。

  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把事实摆出来,大家自己作结论就好。

  今天要探讨的学术问题是:中国的公有制经济的现状。

  关于我国民营经济,有一种“56789”的说法,就是据官方2019年公布,民营经济贡献了中国经济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还有90%以上的企业数量。据此有人认为,我国国民经济已经形成了民营经济、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三分天下说”的格局。

  总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生存资料公有制”,说中国实行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但随着这些年的演变,公私经济所占比例却在不断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困惑,搞不清楚到底现在是怎样一个现状。

  近期,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昆仑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王立华大校在一次会议上谈到了中国公有制占主体的这个问题。他对相关的一些统计数据做了披露,很值得参考。

  他说:

  积极推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这就是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决定的必须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失掉人心,就不能继续稳定发展下去,如果穿新鞋走老路,不改变思想理念和发展方式,只能使财富越来越多地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使整个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才是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决支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但如果公有制经济不断削弱和长期不占主体地位,不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不可能实现,连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都会成为空话。毕竟,社会主义首先是新的生产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人与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平等关系,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有决定性影响。

  研究一下国家统计数据,会有更加直观的认识:

  先看企业法人单位的数量:2020年,全国按控股情况统计企业法人单位共25055456个,国有和集体控股企业数占1.89%,其他都是私人、港澳台商和外资控股等企业,国有和集体企业只占企业总数0.75%。从数量上看,尽管十八大后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在总数中仍少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再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和资产利润率: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303499.3亿元,利润总额为68465.0亿元,资产利润率为5.25%。其中,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计500461亿元,利润总额15346.1亿元,资产利润率3.07%;国有企业资产总计43423.6亿元,利润总额639.1亿元,资产利润率1.47%;集体企业资产总计1726.9亿元,利润总额67.7亿元,资产利润率3.92%;私营工业企业资产总计345022.8亿元,利润总额23800.5亿元,资产利润率6.90%;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资产总计248426.9亿元,利润总额18167.4亿元,资产利润率7.31%;其余份额为其他类型企业占有。

  可以计算一下占比: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占资产总数38.39%,利润占总数22.41%;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占资产总数3.46%,利润占总数1.03%;私营工业企业占资产总数26.47%,利润占总数34.76%;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占资产总数19.06%,利润占总数26.54%。从资产看,公有和公有控股工业企业只占资产总计1/3稍多一点,不占主体地位;从利润看,公有和公有控股工业企业不到利润总额的1/4,也不占主体地位;从资产利润率看,非公企业是公有和国有控股企业2.52倍多。

  再看就业人员数量:2020年底,全国就业人员共75064万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17039万人,私营单位就业人员58025万人。从就业数量看,尽管非私营单位2020年比2012年增加了13.61%,仍不到总数1/4,不占主体地位。再看就业人员平均年薪:2020年,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年薪97379元,私营单位平均年薪57727元,私营单位平均年薪是非私营单位的59.28%。这里不说有些高管动辄年薪上亿,一人就是平均年薪的百倍千倍,只从所有就业人员的平均年薪看,如果私营单位与非私营单位拉平,每年要多付薪酬23万亿。这种薪酬差距,或许是生产经营效率问题,或许是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占有率问题,或许两者兼而有之,或许是其他更多原因,但数额之巨令人吃惊。

      在他看来:

      从统计数据看,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公有制经济占比不断下降,到18大前基本不再是主体地位,这种状况至今没有大的改变。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缺失,直接决定按劳分配也不是主体地位,共同富裕缺少可靠的经济制度保证,甚至反腐败斗争和党的自我革命也受制于经济基础的严重影响。

  今天(3月23日),王立华又在昆仑策网发表了《关于公有制占比数据的一个修改与补充》,他说,近日发表的一篇文章在论述公有制主体地位时,有一段就业人员对比。原文如下:

  “2020年底,全国就业人员共75064万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17039万人,私营单位就业人员58025万人。从就业数量看,尽管非私营单位2020年比2012年增加了13.61%,仍不到总数1/4,不占主体地位。”

  文章发出后,有同志指正说:

  【《中国统计年鉴》中的“城镇非私营单位”不全是公有单位,包括外商和港澳台商企业,还有大量私有股份制企业。】

  查阅年鉴的统计指标解释,果然如他所说。自己把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当成公有单位就业人员,实属误读。然而,明明企业财产私有,却不叫私营单位,竟然被列入非私营单位,真是让人不好理解!减去这类私有的“非私营单位”,公有单位就业人员占比就更少了。

  在国家统计资料中,国有和集体单位有就业人员数据,还有股份合作单位有数据,这是一种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算作公有单位的类型。国有和集体控股单位没有完整的就业人员数据,所以计算公有单位数据,只能把这三类单位就业人员相加。现将修正后的基本情况陈述如下:

  一、公有单位就业人员不到总数的1/10

  2020年,全国就业人员共75064万人,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17039万人。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员5563万人,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271万人,股份合作单位就业人员69万人。公有单位就业人员共5903万人,是2020年全部就业人员的7.86%,占总数不到1/10,完全不是主体地位。

  2020年,全国私营单位就业人员58025万人,港澳台商投资单位1159万人,外商投资单位1216万人,私有单位就业人员共60400万人,占总数80.46%。

  二、私有单位平均年薪远低于公有单位

  2020年,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8132元,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8590元,股份合作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3655元,这三类公有单位平均工资86792.33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7727元,是公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6.51%。

  在2000年,如果把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与公有单位拉平,达到国有单位水平要多支出29.25万亿,达到股份合作单位水平要多支出15.04万亿,达到城镇集体单位水平要多支出6.30万亿,达到这三类公有单位平均水平要多支出16.87万亿。这种令人吃惊的薪酬差距,还没有考虑利润完全私有,也没有考虑有些高管动辄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年薪,是普通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几百倍甚至几千倍。

  另外,还需要补充的一点的是:

  社科院2015年公布的研究成果显示公有制资产288.99万亿元,在社会总资产中占比达到55.78%,据此论证“公有制仍然占有主体地位”。而根据2021年1月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十三五”末,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218.3万亿元;而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仅为71.9万亿元。

  根据《2019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工业类企业中,国有资本只占总资本的17%。

  (图片来源:知乎网)

  看到这里,你是否心里有数了?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有答案了吗?

  【文/石观,发于红歌会网新公众号“红歌会网2022”,欢迎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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