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聚集场所人员须接种疫苗”,北京居然推行强制接种


  7月6日,北京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李昂宣布了一个重要的新的防控措施:北京市从7月11日起,进入聚集场所的人员须接种疫苗。

  主要包括:

  1、出入老年大学、老年活动站(室)和老年人健身娱乐活动场所的老年人要尽快实现应接尽接;

  2、进入线下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美术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健身场所、演出娱乐场所、网吧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人员须接种疫苗(不适宜接种人员除外),其他限流、预约场所优先安排已接种疫苗人员。

  北京制定这么一个“强制”接种疫苗的政策,着实让人感到惊诧!

  且据一些北京网友反映,这个文件目前已经下发到了街道和村子。比如下面这个文件,北京房山区一个村委通知:据北京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除癌症正在放化疗期间,肾病透析期间的村民可暂时不接种新冠疫苗,其他村民必须接种疫苗。不接种人员将会影响公交出行,看病就医、商超购物、银行办事等……

  可以看出,和李昂主任所宣布的措施相比,在村一级的通知中,未接种疫苗的人可能会受到更多的限制,这些限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更加密切相关:影响公交出行、看病就医、商超购物、银行办事等。

  这不是变相强制接种的层层加码吗?

  以此类推,可以想见,北京市发布这样一个变相强制推动疫苗接种的措施可能带来的影响无疑会是巨大的。

  国家在接种新冠疫苗问题上,一直要求要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依据《疫苗管理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规定,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只是二类疫苗,故,居民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义务。

  自新冠疫苗接种一年多来,各地时不时出现新冠疫苗强制接种政策,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在北京市之前,这个“各地”多是一些影响力并不大的县市区,其政策被曝光引发关注后,一般都会被取消。

  如,2021年8月15日,湖北鄂州市鄂城区防疫指挥部曾发布消息称,全区12至17岁未成年人和18岁以上无禁忌症人员,从即日起10日内做到“应接全接”,对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个人诚信记录。——2021年8月26日,这一措施取消了。

  如,2021年8月23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防疫指挥办公室发文称:县教育系统要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小手拉大手”活动,中小学生开学报名时,需持有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否则,不予接收或暂缓入校。——2021年8月26日,这一规定被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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