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强制接种之前,请先强制“兜底”!


  大号被关小黑屋的这段时间,令人糟心的新闻挺多的,想要表达一下愤怒,就怕连这个临时说话的地儿也没了。

  看到某地要求进入聚集场所的人员须接种疫苗的新闻,又忍不住想说几句。

  香港公布科兴疫苗接种700万剂(包括二针、三针),接种后14天内出现死亡的个案有71例,大约相当于10万分之1(与复必泰等死亡个案发生率相当),当然其他的还没出现死亡的各种不同程度的不良个案就更多了。

  当然,这个统计最后肯定要加上一句“并未发现任何个案与新冠疫苗接种有因果关系”,顶多被解释为“偶合”。

  2021年5月28日,中国疾控中心发布了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新冠疫苗安全性监测数据,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次,当时统计接种了2.65亿剂,不良反应报告率为11.86/10万剂次。如今已经完成超过34亿剂接种,尽管中国大陆地区此后再未公布不良反应的数字,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一般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以及死亡,但是,香港的死亡个案发生率还是可以作为参考的。

  10万分之1——这个数字相对其他疫苗的确算不上高,但架不住全员接种的基数很大啊,是其他疫苗完全无法企及的;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各地都开始推行“不接种不得进入公共场所”这样的变相强制措施,那些存在接种风险的人群、特别是自身免疫力弱的高龄及基础病人或有潜在基础病人都将被推入一个尴尬的处境;

  这个群体所占比重的确不是很大,但放到14亿人这个总集数上,这个群体的绝对总数也将是很惊人的。

  虽然新规加了括弧“不适宜接种人员除外”,但按照各地人民以往的经验,这个证明并不好开,最后的结果,适宜不适宜的可能都要被拉去接种了。

  微博上此前有不少死亡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家属求助信息,之所以选择网上求助,就是因为这些不良反应往往被判定跟接种无关,最后也就只能“后果自负”了。

  网上求助比较多的是接种完新冠疫苗后被诊出的白血病,但在今年5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疾控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回应称,接种疫苗后出现的症状和疾病与疫苗接种是否有关,相关判断要遵守规范流程,并要有依据。医学专家统一的说法是,“从白血病发病机理上来看,它与新冠疫苗没什么关系”,只是不排除偶合的可能。

  所谓偶合反应,就是疫苗接种过程中,受种者正好处在一个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发病前期,疫苗接种后巧合发病。

  前两天笔者看到又一起网络求助,山东某女子的父亲受种第二天突发脑梗死亡,最后被鉴定与接种无关:

  该女子在网络上公布与某“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女子强调其父之前都是很健康的,但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疫苗有正常反应和异常反应,正常反应不属于异常反应。你父亲这个和疫苗没有关系。你父亲就算不打疫苗也是这个发展过程。

  记得之前某位专家还声称新冠疫苗可以帮助发现某些潜在的疾病(例如白血病),也就是说你本身有这种病,只是没有被发现,只是接种之后就提早发现了。

  笔者认为,专家们这样的逻辑就属于强盗逻辑了。就好比说人必然要死亡,80岁死亡可能是正常的“生老病死”过程,但40岁死亡肯定是有具体诱因的;同样,任何一个疾病的发生都是有诱因的,你不能用“潜在”来推卸;尽管医学专家一致的口径是现有的医学证据没有发现发病或死亡与接种有关;但同样的,现有的医学证据能保证发病或死亡与接种完全无关吗?

  牵扯到医学专业知识的问题,笔者也不想多说了。只从简单的辩证法和因果逻辑的角度,出于对高龄及基础病人的保护,笔者也希望出台一个这样的细则:

  既然不适宜接种的证明没有哪个医院或哪个医生愿意开具,那就希望能给所有的受种者在受种前都做一个健康医学证明,证明他(她)适宜接种,划定一个期限,一旦接种14天(或者28天)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者死亡,提供疫苗的企业都应该去完全兜底,而不是签一个免责声明了事。

    【文/子午,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遥望黎明”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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