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五斤芹菜,被罚6.6万:惊动国务院后,权力会收敛吗?

2022-08-31 4233 1
作者: 明德先生 来源: 不死的明德先生公众号

  大疫三年,民生困苦,大多庙堂之上的人,体会不到。

  收入锐减,就业艰难——往年,普罗大众还能跑来跑去,打点散工谋生计,但在疫情反复的当下,串个门都难,别提出去打工了。

  工作好不好找另说,万一摊上密接,关几天的隔离费,可能会掏空几个月的口粮。

  虽然钱挣不到,但生活还得继续。

  于是为了生计,每个人都在想各种办法,绞尽脑汁。

  陕西省榆林市的罗兰(化名)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

  这种生意其实就是苦力活。忙忙碌碌一年,也赚不了几个银子。

  粮油店,无非是卖点生活常用品:米面油,盐醋茶等等。

  回到去年10月的一天,罗兰夫妇购进7斤芹菜准备对外卖。

  卖菜更是最底层的买卖——八毛进,一块卖,按现在的市场价,七斤卖个高价,估计也就赚20块钱。

  然而让小罗夫妇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七斤芹菜,害得自己被罚了6.6万元。

  据新闻报道,有一天,榆林市的市场监管部门来罗兰店里检查,顺手提取了2斤芹菜回去进行抽样检查。

  一个月后,罗兰夫妇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

  随后有关部门让罗兰提供进货票据,但罗兰表示当时票据丢了,找不到。

  于是,有关部门启动了“调查”程序。

  经有关部门调查,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剩余的5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

  很快,罗兰就收到有关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显示罗兰因此被罚:

  6.6万元!

  按照这个标准,一斤芹菜被罚了1.1万元,甚至还多。

  为啥被罚这么多呢?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兰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

  看到这儿,想到一句话:

  公权力,稍微不防就开始作恶。

  而我们的有关部门为了罚钱,也是够拼的。

  又能怎么办呢?官爷们得吃喝拉撒睡,经济不好,只能罚钱来维持自己好日子。

  这不是个例。

  2022年7月,各城市陆续公布2021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在公布数据的111个地级市中,2021年有80个城市罚没收入呈上升态势,占比超过72%。其中,有15个城市罚没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0%。

  各大城市罚没收入数据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青岛市。2021年,青岛市罚没收入为43.77亿元,位于111个统计城市之首,相当于贵州省铜仁市一年的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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