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子中心鸡汤中加党参被罚3万,这也算“非法添加药品”…


  10月12日,有媒体报道,浙江一个月子中心因为在鸡汤中加党参被罚3万元。

  处罚事由简写就是:“月子中心非法添加药品”。

  据报道,浙江慈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7日,是一家月子会所。2022年5月25日上午,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后厨放有益母草、盐杜仲、麦冬、党参等中药各一罐。

  该月子会所的套餐服务项目上有“补气血汤”,这“补气血汤”是在鸡汤中加了党参、陈皮给产妇服用的。因为党参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所以该月子会所此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他们的党参是从一个药房买的,比较零散,金额较小,执法人员无法统计所有购进的数量,另外,因为他们提供的都是套餐服务,单独“补气血汤”费用无法计算。

  尽管如此,该月子会所还是被罚了3万元。

  而在浙江省市场监管案件系统中,该月子会所并未有过相同违法行为。

  这可真是一则让人感到“特别无语”的消息!

  一位广东的老师昨晚将这则消息发给笔者看时,就说到:广东人煲汤,放清补凉的材料是经常的,而清补凉组方中,党参或沙参黄芪等材料出现的概率非常大,如此来看,广东的餐厅也都得小心被罚了?!此外,街边卖凉茶的,是不是也不准了或者也得“持证”了?!还有农贸市场中,有大把卖点中药材料的…

  党参是药膳中如此常见的材料,炖鸡汤时加入一点,够不够药用都谈不上,就被罚3万,这不是让人“瑟瑟发抖”吗?

  还有网友表示,按照这个标准,沙县小吃岂不是要全国关门?还有广东人的各种汤,两湖的各种煲,云贵川的一部分凉拌菜和酱,甚至连烧烤和卤肉都未必逃得过。

  当然,搞药食同源管理,是为了安全。但是这个标准,是不是得尊重老百姓的传统经验?

  2021年11月10日,国家卫健委引发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纳入食药物质目录的物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已列入《中国药典》;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卫健委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中药名单如下图:

  可以看到,2018年新增的9种药食两用中药材就有党参,在限定使用范围和剂量内作为药食两用。

  2020年1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包括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的9种物质,只是进行生产经营试点工作。

  既如此,那为什么浙江宁波这家月子会所鸡汤中加党参会违法呢,原来是浙江并没有公布党参的试点方案,所以党参在该区域当做食品食用属于违法。有网友细心地整理了已经正式发布《试点方案》的地区。

  不过这样的细节恐怕该月子会所的管理者并没有注意到,因为在大多数普通人的认知中党参的确属于“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

  不得不说,这个坑可真是隐蔽啊。

  对于鸡汤中放党参被罚这件事,很多中医也都表示“无语”。

  比如中医名家罗大伦博士就讲:药食同源的这个名单,品类增加极其缓慢,而海外这些都可以用,我觉得这个东西就是用来卡我们自己,给海外发展中医留出时间的。

  还有一位中医医师讲:上次参加一个论坛,有一个专业人士分享说,生地再过十年都成不了药食同源。好多老广要被处罚了。

  笔者前面讲到,对于普通人来讲,这个坑确实十分隐蔽,而且该月子会所此前并没有相同的“违法行为”记录在案,不得不让人怀疑,此次被查是不是遇到了中医黑了。这也让笔者想到那些让人“深恶痛绝”的职业打假人,他们懂法,专捡细枝末节的漏洞,颇有“空手套白狼”的意思,不劳而获。他们懂法,但绝不是为了行善。

  最终说来,还是标准不明,与传统习惯和大众认知不符;再进一步讲,还是中医药的宣传普及不够,话语权弱了点。

  【文/壬岷,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人民健康论坛”,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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