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身份形式与工资的财产形式
——兼议中国共产党的按劳分配观
许光伟胡璇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南昌330013)
摘要:工资是以人为范畴的经济规定,这决定工资研究是劳动价值论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重要研究组成,从“唯物史观=通史规定”角度看,则是其中的基础部分。沿着通史的理论道路,以生活资料生产的历史发展形式为考察路径,以工资形式为考察中心,于是引出“身份工资”与“财产工资”范畴。研究表明,对工资范畴的历史规定进一步引申出“所有制形式本位论”问题,即理论逻辑要求通过人本位与物本位(两类所有制形式本位规定)来区分工资的身份形式与工资的财产形式,界定其概念内涵和知识逻辑。中国共产党的按劳分配观是“通史原理”与“断代史批判”的工作统一,是百年道路的辩证法思考产物,其指导了社会主义工资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标识“重建个人所有制”的伟大历史启航。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按劳分配,身份工资,财产工资,社会主义,历史,范畴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身份工资反映“人的身份关系——阶级关系”,财产工资反映“人的财产关系——阶级关系”;工资身份形式(ow)与工资财产形式(cw)是时代实践的理论提问——时代之问、实践之问、理论逻辑之问,更是“历史之问”。这一提问规定生动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方法论立场,其内容具体包括:(1)什么是和如何研究工资身份形式;(2)社会主义工资的范畴性质及理论实质;(3)所有制形式本位的考量;(4)中国共产党按劳分配观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内涵。其表明:工资的历史特性存在于“人本位”与“物本位”的历史较量之中,指涉人——生活资料——工资的历史建设关系。w(工资)=ow+cw公式不是先验的,而是产品分配关系的通史范畴。所谓通史,即站在共产主义的历史高点回望——“人类史前史”回顾。工资通史范畴的一般理论进一步表明,中国共产党按劳分配观乃是对“基本工资形式”的时代定格,是这个理论标识身份与财产“重建行动”的实践启航。由此,范畴生产不仅是形成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基础,而且一旦为群众掌握,必然由理论思维化为物质力量。
一、引论:为什么需要研究工资身份形式
一门科学意味着术语的革命。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由财产关系的现象学及其实证路径提出财产工资的种种概念不同,马克思由“劳动力价值”科学说明工资范畴①。总体而言,这是劳动价值论规定的“工资理论”的本义。劳动力价值首先不是概念,甚至不是范畴,是生活资料本位制度的客观认识形式乃至是对象关系本身。因此,试图离开价值关系寻找工资概念是理论上的“歧途”。这是对什么是工资的回答。同样,对什么是工资的身份形式的回答,也不能背离这个认识原则,搞书斋式的“定义”。科学的定义不能凭主观来创造,只能经由对象范畴加以认识产生。一言以蔽之,身份工资的规定只能置身工资范畴的对象领域进行寻找和确定,舍此别无他途。让我们由“历史上的工资决定”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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