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这个人滥杀吗?

2026-06-07
作者: 小庄楼主 来源: 八角楼上

  武松这个人滥杀吗?

  太滥杀了。

  大家看98版央视的《水浒传》,武松从飞云浦活下来以后,便径直返回了张都监家,不仅杀了张都监、蒋门神一干人等,而且连什么丫鬟、妇人、马夫也都一并杀了。

  但电视剧里的这段情节,仍然是拍得保守了。因为剧里省去了武松杀人儿女的一段。原著里对这一段交待得很清楚:

  “一更四点进去,马院里先杀了一个养马的后槽。扒入墙内去,就厨房里杀了两个丫嬛。直上鸳鸯楼上,把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三个都杀了,又砍了两个亲随。下楼来,又把他老婆、儿女、养娘都戳死了”——《水浒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武行者夜走蜈蚣岭》

  你看,不但是牵连无辜,而且连人家老婆儿女都不放过。这里面大半的人,其实对张都监陷害武松的事情并没有参与,有的甚至根本都不知情。

  而且,武松并不是在杀张都监那几个人的时候刚好遇上这些人便一并杀了,而是杀完张都监、蒋门神等人以后,又专门把前门栓了,然后去屋里寻了一番,又寻到两三个妇女,便一并都搠死了在房里。

  走出中堂,把拴拴了前门,又入来寻着两三个妇女,也都搠死了在房里。——《水浒第三十一回》

  有人说武松此人天性滥杀,其实并非如此。

  因为在此前,武松杀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时候,可是非常讲究程序正义的。他先是暗中调查,收集证据,得到了人证物证以后,并没有提刀去结果了潘金莲和西门庆,而是先去县衙击鼓鸣冤,状告这两人毒杀武大。结果因为证据不足,知县又受了西门庆的贿赂,把武松的状子驳了,于是武松才开始用自己的办法去办这件事。

  但即便如此,他一开始也没有直接动手,而是先找了一位县里有威望的公证人,还找了几位街坊邻居作见证。然后武松才逼问潘金莲和王婆,在她们亲自招供,并由公证人写了书面供状,所有人签字画押以后,武松才手起刀落,杀了潘金莲替武大报仇,后又去狮子桥下杀了西门庆。

  整个程序非常细致,而且武松连王婆都没有杀,更不要说什么西门庆的家眷之类的。

  所以你要说武松天性滥杀,是那种思想偏激,愤世嫉俗,受了怨气就无差别报复的人,那肯定是说不通的。

  那么,为什么在血洗鸳鸯楼的时候,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呢?

  原因也有很多,比如他自己说的:

  “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水浒第三十一回》

  这就说得很清楚了,之前杀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时候,还有一部分程序正义,换个说法就是还有保命的空间。但杀了张都监一伙以后,在原来秩序下再想活命的空间是一点也没有了,因此就啥也不顾忌了。

  再比如,之前并没有人直接冤枉迫害到他的头上,因此怨气没那么深。但是这一次实在是逼人太甚,冤枉侮辱就不说了,还非得要置武松于死地。因此武松难消心头之恨。

  但这些原因都还不足以支撑武松滥杀无辜。你有再大的怨气,杀了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一伙也够了,再不行你把当日参与这件事的,比如绑你的下人,欺骗你的玉兰一并杀了,也还勉强说得通。但那些全程没有参与此事的丫鬟马夫,妇人儿女何必要杀?

  所以武松灭人满门,除了活路断绝,怨气太重之外,其实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此时的行事准则,已经完全抛却了过去他曾经遵守和奉行过的那套“法治程序”和“社会正义”,转变成了“手里的刀”就是正义,我的标准就是行为准则的逻辑。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原来的世界观崩了,他开始按照自己对这个社会的理解,构建了一套新的世界观。

  按照他原来给武大郎报仇的行为逻辑,即便是法律规则下解决不了,也不应该牵连无辜,讲究一个冤有头,债有主。但是到了杀张都监一伙人的时候,他的行为逻辑完全变了,变成了什么呢?变成了只要我觉得痛快,那就可以杀。所以你看武松灭了人家满门后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方才心满意足”。

  这就是说,在此时的武松这里,该不该杀不取决于原来的社会规范,而取决于我爽不爽,只要杀了你能让我感觉爽,那你就该杀,跟你有没有什么过错,有没有什么该杀之罪没有关系。

  《水浒》的作者为了把这个转变告诉大家,在血溅鸳鸯楼之后,还单独加了一个情节——武行者夜走蜈蚣岭。

  这个情节讲的是武松换了一身行者装扮,准备去投奔二龙山,途中经过一个蜈蚣岭,岭上有一座庵,庵里一个老道先生搂着一个妇人嬉戏,武松看他出家人打扮却做这等勾当,便准备杀了此人,正好试试手里的刀。于是便去敲门,这时恰好走出一个小道童来,武松便大喝一声:“先把这鸟道童祭刀”,于是手起刀落,小道童一命呜呼。

  这里就可以很清楚的看清这种转变,老道人跟他有仇吗?没有。他在决定杀老道人之前,也并没有问过这老道是不是干了啥伤天害理的事,只是看到一个出家人乱搞,便决定杀了此人。至于小道童就太冤了,因为后来得知这小道童是被老道人掠上山的,只因武松要祭刀,便先杀一个开张。

  很多人初看这个情节的时候,可能会莫名其妙,因为这段对故事和人物的衔接没有任何作用,给人感觉就是硬生生加入了一段,很突兀。但是作者的意图其实是很明显的,就是要告诉大家,武松血洗鸳鸯楼的时候,并不仅仅只是怨恨和复仇,而是完成了他行为逻辑的彻底转变。

  但是,这种行为逻辑的转变,在《水浒》里面是偶然的吗?

  完全不是。

  武松杀人的逻辑,从原来的社会规则转变成今日的个人好恶,恰恰就是从张督监一伙人那学来的。张督监使计冤害武松,并没有讲什么社会规则,法理道义,他们派人在飞云浦要结果武松的时候,更是连明面上的规则和秩序都不讲了,凭的是什么,就是个人好恶。当然,这种个人好恶与他们的经济利益是绑定的。而且,还因为他们本身率属于统治阶级,所以他们更熟悉明面上的法律程序,运用起这种程序来行私刑,报私怨的时候,反而更加得心应手。

  这种例子在《水浒》里面一抓一把。

  高俅要陷害林冲,是因为林冲触犯了什么当时的社会法理秩序吗?完全不是,仅仅只是因为高衙内看上了人家的老婆,于是林冲就大难临头了。而且他们不光要林冲死,最后还逼得林冲的老婆上吊,林冲的老丈人忧愤而死,要说无辜,这些人个个都无辜。

  梁山好汉去江州劫法场,救走了宋江和戴宗,江州知府没法向上交代,于是胡乱拘拿了法场周边的村镇百姓,不问有无牵连,随便安上“通梁山的细作”罪名,锁拿入狱,抄家问罪,连坐邻里。这些人有什么罪吗?没有,官员们为保乌纱,随意缉拿编造,很多百姓全家获罪。

  童贯攻打梁山,大败而归,损兵折将。为虚报军功,把梁山周遭村落,不分良莠,但凡与过往路人买卖之人,便通通罗织通梁山的罪名,抄没家私,拘押斩首。这些村民就因为住在梁山脚下,就一命呜呼,凭的是什么,就是这些官员们的个人私利,一己好恶。

  在封建时代,但凡涉及谋逆之罪,轻则全家斩首,重则株连三族,甚至九族。即便按照大宋时期的明文律法,父子十六以上的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兄弟,祖孙皆为奴婢,旁系亲属无论是否参与,皆全族流放。关键是,这些还都只是明面上的株连,事实上,由于吏治腐败,权贵官员们滥用株连之法,随意动用私刑的事只会更多。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读《水浒》的时候会发现,武松这些滥杀的行为,在全书里面并没有引起什么人的反感,里面没有人因为他这些事而觉得这个人偏激,这个人滥杀,这个人不值得交往。

  这说明什么,说明当时的很多人,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稀奇,多么残忍的事情。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说:“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

  为什么,因为在一个等级分明的生产秩序里面,在大多数人毫无社会权力的经济结构里,是不可能产生什么无辜不无辜,牵连不牵连的意识形态的。

  放到《水浒》的世界里,就是当统治阶级可以凭一己好恶随意屠戮民众的时候,民众自发产生的反抗意识里面,也不会去跟你讲什么规范、法理,他就依葫芦画瓢,按照统治阶级对付他们的那套办法来践行自己的行为逻辑,凭一己好恶定人生死。

  列宁说,群众在运动中只会产生自发的反抗意识,很难产生自觉的阶级意识,因此这种意识需要从外部灌输进去。这一点从武松身上看来是很有道理的,他不会把自己的命运与督监府上那帮下人联系起来,只会学着张督监和蒋门神一干人等,怎么杀得爽就怎么来。过去历史课本里讲农民起义的局限性,其实还是很有道理,武松身上这种局限性就体现得极其明显。

  《水浒》里解释这种现象的时候,说的是“行善逢善,行恶逢恶”,意思是你们做了些什么,将来人家就用什么办法来对你。但这种说法很显然只是从张督监和武松的角度去说的,并没有把马夫、丫鬟和小道童的命运考虑进去。只有当有一天,梁山大军杀将下来,途中遇到一班丫鬟、道童的时候,挥舞旗子说:“兄弟们,你们解放了”,那时候,才真的说得上是“行善逢善,行恶逢恶”。

图片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
赞赏备注
确认赞赏

评论(我来首评..)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