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河:迷恋反动书刊的,党员干部当查,党员学者该不该查?
张贵林
2023年6月25日,据北京市纪委官方账号“清风北京”发布消息称:“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张贵林(正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查,张贵林政治意识薄弱,私藏、阅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搞权色、钱色交易;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什么是“严重政治问题书刊”?应不应该禁止阅读与传播?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对“有严重政治问题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做出了明确的界定:
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因此,私自传播、存有、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内容的书刊”的后果很严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可见,党员干部不是什么书都可以读的,高压线是千万碰不得的。近年来通报的相关案例是前车之鉴,应引以为戒,铭记于心,防止越雷池一步。
但是遗憾的是,这些年来,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爱看这些东西。他们最终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就是从热衷于购买、传看和收藏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开始的。
重庆市渝北区原区委常委吴德华是个典型例子。1998年至2003年,吴德华在香港理工大学做访问学者时,就经常购买和传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他错误地认为这些反动内容是言论自由的表现。伴随着吴德华官职的提升,他的思想倾向和阅读情趣并未改变,依然喜欢阅读从境外带回的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反动刊物,从不顾及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的身份。正是浏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网站多了,吴德华在政治上、思想上出现严重滑坡,逐渐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经查明,吴德华曾利用职权为孙政才情妇刘凤洲等不法商人牟利,收受刘凤洲等人给予的好处费数百万元。2017年初,吴德华还专门将境外涉及国家高层政局的政治谣言及唱衰中国经济的文章转发给刘凤洲,提醒其重点关注孙政才动向。孙政才案发后,吴德华害怕自己牵连其中,又专门托人从境外带回2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企图从中刺探孙政才案件的相关信息。直到2018年初,吴德华还托人从境外购买4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2018年8月,吴德华被双开,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痛斥吴德华丧失政治立场,与党中央离心离德,购买、私存反动杂志,传播政治谣言,加入非法组织,企图自创歪理学说将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教义进行融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