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沙:如果联合国是非法组织,那以色列也不必存在!
为了解决巴勒斯坦地区日益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实现人道主义休战,在多个国家要求下,本届联合国大会主席弗朗西斯决定召开紧急会议。
27日,第十届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就巴以相关决议草案进行投票。
草案以120票赞成、14票反对、45票弃权,同意票达到三分之二多数,获得通过。
中国、俄罗斯、法国等投赞成票;美国、以色列等投反对票;英国、德国等投弃权票、
该决议草案由约旦等48国共提,主要内容:
一、呼吁立即实行持久和持续的人道主义休战,立即向整个加沙地带的平民提供基本物资和服务,保护平民及国际机构;
二、呼吁撤销以色列关于撤离北加沙的命令;
三、谴责所有针对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平民的暴力行为。
紧急投票的起因是安理会连续四份关于巴以冲突的决议草案都没有获得通过(俄罗斯两份、美国一份、巴西一份)
巴西这份停火草案是最温和的,也不存在大国对立问题,结果在安理会无人反对的情况下,被美国一票否决。
因此,根据联大1950年的377A(V)号决议,当安理会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由联大审议此事。
由于不是安理会决议,联大决议并没有强制执行力。
它最重要意义是让国际社会表明态度,发出主流声音。
实际上就是给施暴方施加舆论压力,这样的决议有什么问题吗?
然而,以色列却再次采取了“疯狗战法”。
当得知决议案被通过后,以色列常驻联合国代表吉拉德·埃丹怒称,“这是联合国最黑暗的一天,联合国不再具有哪怕是一盎司的合法性”。”
能在联合国会场说出这种话的人,用“疯狗”都不足以形容,自联合国成立以来,还不曾有代表说要废了联合国本身。
“我长那么大,从没见过如此嚣张的人。”
“唉,今天你就见到了”
犹太人应当明白这样一个历史事实: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81号决议,决定在巴勒斯坦地区分别建立一个阿拉伯国家和一个犹太国家。
1948年5月14日,根据这份决议以色列国正式成立。
包括美国在内所有国家都是根据第181号决议承认以色列的。
以色列代表在羞辱联合国的同时,它也否认了自己的合法性。
如果联合国是一个非法组织,那么,以色列这个根据联合国决议而产生的国家也不必存在了。
别跟我说犹太人的建国合法性来自《旧约》、来自神话、来自第一圣殿,这里是联合国,是要讲科学的、讲法律、讲秩序的。
要是都像犹太人这么干的话,那中国人要不要把《山海经》拿出来晃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