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曾明:中国餐馆对抗日本餐馆


  12月13日,山东青岛一家烧烤店发布视频,在店门口挂出告示:禁止日本人及日籍华人进店就餐。烧烤店老板称,这个告示挂好久了,但是(之前)从来没发过,(现在)把它发出来,是因为看见相关新闻——日本餐馆不让中国人进去消费,寻思自己也是开餐馆的,就发出来(回应)了。他说:“我也是愤青,看见那些欺负我们中国人的人就生气。我想通过我的方式告诉他们,我们中国人也是有骨气的,不是随便可以欺负的。”

  青岛烧烤店“禁止日本人进店用餐”缘于日本的餐馆“中国人禁止入内”。12月9日,中国网民“油头四六分”在日本东京途经一家招牌为“中华西太后”的日本中餐馆时,发现该餐馆门口张贴了两张“中国人禁止入内”的告示,并用多种语言进行标识。“油头四六分”认为店家张贴的告示属于仇恨言论,是针对国籍的区别对待,他随即进入餐馆向店主了解情况。

  在视频中,店主态度嚣张,直言中国人让他恶心,并将博主赶出店铺。“油头四六分”随后报警,当地警方到达现场后与店主进行交涉,最后他们告知“油头四六分”,已经传达了他的主张,但店家表示不会撤除标语,能否进店取决于店家的意愿。

  “你不让中国人进去吃,你也别来我家吃,我不接待你。”来而不往非礼也。这叫对等,也叫公平,中国人是有骨气的,是有民族尊严的,都是开餐馆的,日本的老板做的,中国的老板也做的,没有什么做不的的,这样做的挺好的,中国人都高兴,都支持。

  这就是日本的民间,至今仍然对中国、对中国人怀有深深地敌意,尽管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已经78年了;就也是现今中国的民意,尽管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已经78年了,中国人仍然对日本有着深深地仇恨。因此,对抗和敌视,至今仍然是日本和中国的民间的民意。

  中国人对日本的仇视仇恨,是有理由的,好理解。因为远有日本倭寇对中国的袭扰,近代从吞并琉球开始,到甲午海战、旅顺屠杀、侵占东北、七七卢沟桥事变以及淞沪抗战、南京大屠杀、长沙大火、重庆大轰炸、六五隧道惨案,等等,日本侵略中国,对中国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罄竹难书,对中国人民造成的伤害太残忍了,对中国人民造成的痛苦太深重了,所以中国人民刻骨铭心。而且,日本不仅没有反省道歉,反而蠢蠢欲动,今年不顾中国方面的一再劝阻,将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对中国海域及世界海洋造成严重污染,中国人民对日本可谓新仇旧恨。

  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中国人没有去日本打日本人、抢日本人、杀日本人,为什么日本人对中国人至今这么仇恨、这么敌视呢?善良的中国人难以理解的是,犯下累累罪行的日本对没有追索战争赔款中国人民,为什么不感恩戴德,反而恩将仇报呢,对中国寻衅滋事、图谋不轨呢?

  事实上,日本人从内心深处看不起中国人,他们曾将中国称为支那,将中国人称为支那猪、支那狗,从明代开始就图谋杀中国人、占中国地、抢中国财,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他们始终认为抗日战争日本不是中国打败的,在他们内心深处侵华战争给他们带来了无以伦比的财富,在他们大和民族的内心深处占领中国仍然是日本成为世界大国强国的途径,不二选择,因此中国人怎么不是他们的敌人、仇人呢?

  对中国人而言,对中华民族来说,仇未报,怨未伸、耻未洗,没有把日本人赶到大海里去,没有把日本鬼子打回老家,完全彻底地战胜日本军国主义,仍然是中国人的遗憾,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宿愿,所以,从日本民间到中国民间,大和民族和中华民族还有一战,必有一战,那是决定胜负的战、决定生死的战。这或许已是内置于中日两个民族肌体内的生死密码、国运兴衰的芯片。

  正因为如此,中日两个民族都在攒劲、都在暗中使劲、较劲。

  在日本,不乏友好中国的人士,但中日战争,日本少有投降中国的士兵,也罕有投靠中国的日本人士。但在抗日战争期间,伪军的数量远超日本侵略军的数量,竟然冠居世界之首,汉奸成为中国之耻。及至今日,媚日的中国人并没有销声匿迹。

  12月13日,第十个国家公祭日当天,在浙江台州椒江区一篮球场,一名男子身贴日本国旗出现,市民王先生发现后,立即对其进行劝阻,并把他的贴纸撕了下来。“他不爽,说过几天还要穿,然后昨天晚上就穿过来了。”

  这个人不是年轻无知,也不是新潮个性,他不是中日友好人士,也不是脑子进水的神经病人,在国家公祭日的当天,如此做派,不是汉奸的后代,就是标准的“精日分子”。

  所以,在民族生死较量、国运兴衰角逐中,最怕就是内鬼作乱、内鬼为患。因此,如何正确地认识日本民族、如何引导年轻一代建立正确的中日观,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头大事。

  12月18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某网民发视频称起诉《新华字典》引发关注。

  网民指出“第12版《新华字典》第511页,对‘倭’字的解释只有一个‘古代称日本’,将倭寇的历史罪恶就一笔勾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第37条,‘存在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行为的和屠杀惨案的内容’”,法律专家和语言文字学家认为:这“完全是牵强附会”。法律规定,违反法律的前提是“存在”违法行为,《新华字典》对“倭”仅作解释,没有更多描述,更遑论“存在”的前提。对于违反这条规定的论断,是典型的“莫须有”罪名。

  此前6月,网传新版《新华字典》中将“倭寇”一词删除,专家回应称:一是汉语工具书有字典和词典之区分,《新华字典》作为小型字典,重在收字,从上世纪50年代至今,所有版本中,在“倭”字下都未曾收录“倭寇”这一词语,因此所谓“新版删除”该词不属实。二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和《新华词典》,作为中型词典,各个版本里均一直收录有“倭寇”一词。《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内文“倭寇”一词的解释为:14~16世纪屡次骚扰抢劫朝鲜和我国沿海的日本海盗。抗日战争时期也称日本侵略者为倭寇。

《新华字典》1957年版内文“倭”字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内文“倭寇”一词

  专家有专业的标准,学家有学术的术语,他们的解释并没有错。但网友的质疑更没有错,他们质疑批评地非常好!中国的语言文字是记载中国历史,表达中国人民感情认识的,教育中国人民的,也是引导后代确立对日本民族正确认知的。“倭”的本义是什么?为什么叫“倭瓜”而不叫南瓜北瓜,冬瓜西瓜呢?中国古代人为什么把日本人称为“倭”?中国人为什么把日本人称为“倭寇”?这些专家学家都解释清楚,学生们学习明白了吗?难道这些学生们、小学生们不应该知道吗?难道在小学生、乃至大中学生中广泛使用的《新华字典》里就真的不能加入“倭寇”一词吗?

  在日本磨刀霍霍、一再图谋中国,贼心不死的情况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三十万死难同胞的鲜血一再警示我们:勿忘历史,勿蹈覆辙,不被人杀,需要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从我们的课本、从我们的字典词典抓起。这是中国的民意,中国民间的正义力量。

  【文/陈曾明,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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