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一段似是而非的留言
2024年1月15日,拙文《就有关问题给网友“雁石”的回复》发表后,有网友有如下留言:
“80年代国家要进口一批200亿美元的设备,发行国内国债或者发行货币没有用,用这国债买了商品进行出口换得美元,国际市场上这个商品没人买,所以换不来美元进口不了200亿元的设备。这时候外资或者贷款给我国买了200亿元的设备,在国内的建设发挥的作用,抢得了时机提前发挥了效益。这个是国债或者发行货币和外资的用途区别。国内发行货币解决不了国外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以前的文章里解释过。现再解释一下。
其一,进口200亿美元的设备,可能从美国进口,也可能从日本或者其他国家进口。这里的“200亿美元”中的“美元”,是计价货币,并不一定非要用美元外汇支付,可以用人民币结算、支付,也可以用日元、美元等其他货币结算、支付。
其二,只要进口来源方承认人民币的信用,按照当时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用人民币也可以支付这商品。
其三,上世纪80年代,中国对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甚至美国等西方国家贸易,人民币是有支付、结算资格的!即,中国进出口贸易,是可以用人民币支付的。
所以,并不存在“发行国内国债或者发行货币没有用”的问题。
“用这国债买了商品进行出口换得美元,国际市场上这个商品没人买,所以换不来美元进口不了200亿元的设备”。这里,“用国债买了商品”,应该指的是中国政府用出售国债换得的人民币现金,购买中国企业生产的商品,然后再到国际市场上出售,以换取外汇。“国际市场上这个商品没人买”,应该指的是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不好,中国换不回那么多外汇,所以,中国没有外汇从国际市场上购买“200亿美元”的设备。这是不对的,这个同志没有意识到,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中有结算、支付权,中国用人民币即可购买外国商品,并非只能用美元等外汇才能购买外国商品。这位同志可能不知道,早在1970年春季广交会时,人民币就争取到了对英国、法国、西德、瑞士等四国贸易的结算、支付资格。此后,人民币又争取到了对日本、加拿大等西方国家进出口贸易的结算、支付资格。而且,按照人民币不出国门的原则,由中国银行承办结算、支付业务,而非由外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办此业务。
人民币在中国对外贸易中争取到结算、支付权,这段历史记录在《中国银行行史》中,中国主流经济学家,基本上不知道这段历史,或者虽然知道,但却刻意雪藏了这段历史。只有雪藏了这段历史,他们才能极力宣扬美元的“世界货币”地位,诱导中国抛弃人民币在对外贸易中的结算、支付权这种主权权利。老实说,他们做得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