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石: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马树山案说明什么
2024年元月发生的马树山案大反转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将载于中国新时代法治史册。
据媒体报道,2023年12月,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75岁的退休干部马树山因为举报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在当地花几千万元搞城关“亮化工程”劳民伤财等问题,被迁西县公安局刑拘,之后由迁西县检察院批捕并提起公诉,当地检方指控马树山涉嫌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两项罪名。此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2024年1月15日,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同日马树山被释放。
202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最高检工作报告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会上通报了马树山案,指出,我们的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出手,依法直接纠正迁西县的马树山案,应勇检察长的讲话,体现了最高检察机关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彰显了检察机关纠偏机制的现实效力,维护了法律尊严,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群众点赞。
我国宪法和法律、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和党员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有权举报控告违反党章和法律的党政干部。党政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员,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的批评监督。
据媒体的报道,75岁的马树山是迁西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科级退休干部、共产党员。他退休后,生活清贫,自己骑着外孙女的旧自行车,用着老年手机,住着老房子,取暖靠烧炕,如厕要出门。在这种情况下,他为公益事业捐款达四十余万元,获得了的很多荣誉,被评为县学雷锋十佳个人,县第七届道德模范,市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河北省市县三级媒体多次采访宣传他的先进事迹,被群众誉为“迁西好人”。
从2023年8月8日至12月4日,马树山多次向省市领导举报迁西县县委书记李富贵及县委组织部长郑玉华的街道亮化和人事腐败问题。在马树山最后一次举报的2天后,即2023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接到转交的举报信后报警,称这些举报无事实依据,破坏了政治生态和大局稳定。12月8日马树山被县公安局带走,9日被刑事拘留,20日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28日,县公安局对此案侦察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随后马树山家人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29日,县检察院以75岁的马树山“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害”为由拒绝了律师的要求。2024年1月2日,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又增加了一个诽谤罪。要不是最高检察院直接介入,经过调查核实认为,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马树山就会被判刑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