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立虹:荒唐的人均贪腐指标!
年前就看到有专家提出“人均贪污额”这个荒唐的指标,怕影响大家过年情绪,特意放在节后论之。
贪腐本是官员玷污党和国家声誉的特有罪恶,是公权私用的专有肮脏行为,不仅与老百姓没有丝毫关系,也与坚持原则坚守底线的党员干部毫不相干。可那位“砖家”不知出于何种目的、何种动机,居然发明了“人均贪污额”这个专有词,又居然把清白如水的廉洁干部甚至一贫如洗的老百姓拉来与贪官进行平均,结果把中国的“人均贪污额”一下子拉到了低位,大大降低了中国的“人均贪腐”水平,使“人均贪腐”指标处于了世界低位,由此便成为了廉政国家。
“人均贪污额”,与近年来“砖家”们绞尽脑汁创造的“负增长”“肢体语言”“待富群体”“恶意讨薪”等词语一样玩弄文字游戏。不过这个“人均贪污额”更可恨,因为群众一看这个指标就想哭,他们根本就没有贪污的机会,何以要分摊贪官的赃款?廉政干部也是恼火,自己自觉抵制腐蚀,顶住诱惑不愿腐败、不敢腐败,可是现在还是把自己拉下水和贪官一起“平均”赃款,这一“平均”不要紧,原本清清白白的身份一下子就变成了被“平均”的贪腐分子,你说可气不可气?
广州杨向宏(2023-12-2 21:22发布于广东)的微博说——
今天东印度新闻中冒出一个新词:“人均贪污金额”,真是叫人咋舌!这种话杀人诛心,罪大恶极!我被平均了,不知道摊我头上多少钱。没想到我也贪污了这到底是谁想出来的,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呢?“人均贪污金额”听起来就像一个晦涩的密码,让人感到头昏脑胀,找不到方向。工人听了搞不懂,农民更是一头雾水,城里的大学生更是摸不着头脑。这个词不仅对普通人晦涩难懂,就连一些专业人士也摸不透。会计师、律师、经济学icon教授面对这个概念,也纷纷表示需要深入研究才能理解。这不禁让人感到无奈,因为这个词对于普通人来说太过模糊,无法准确理解其含义。
本来总结反腐败成果应当以拒腐蚀永不沾和打击腐败的成果来衡量,即使衡量贪腐程度,也应该以领导干部的贪腐率和贪腐额来衡量,为什么扯上与贪污腐败根本不沾边的普通百姓?为什么硬要给抵制腐败清白守法的党员干部抹黑?中国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是好的,他们也没有条件贪污,而“砖家”硬是把这么大多数的人拉下水,给14亿中国人每人都发一顶贪污的帽子,意欲何为?又造出“人均贪污额”这个创新名词和创新指标,让所有人都替腐败“背锅”,以分担腐败罪恶、承担衡量中国贪腐水平高低的责任,这究竟是要干什么?这真是天大的笑话、极大的讽刺,是典型的让党和政府难堪,甚至是给党和政府抹黑。如此荒唐的创造,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照此下去,难道还要往“人均盗窃额”“人均抢劫额”“人均强奸数”“人均杀人数”的方向发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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