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贺军:尽快解放台湾的95个理由
二十多年了,对于什么时候应当发起解放台湾战役这一问题,本文作者一直的回答就是:“昨天。”经过与几乎所有类型的人交流之后,总结了95条理由,分为四大类,每个理由都可以独立存在。
解放台湾战役本身的关键因素是时间,也就是解放军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全面控制住台湾岛。我们所拥有的“足够的能力”可以假定为,前面的海陆空火力等其它形式的准备除外,从第一个建制单位的第一个战士踏上台湾本岛起算:
1、在1个月内完成登岛环节,并在台湾岛上建成巩固的陆上进攻基地;
2、在3个月内基本上完成对全岛的军事控制,消灭一切有组织的武装抵抗力量;
3、在6个月内在台湾岛分区域,完成新的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设并开始实质性运作,在全岛范围内实现和平。
在实战中,这个时间表可能会大大提前,但需要“料敌从宽”,同时也给可能出现的谈判留出足够的时间。
4、本文不再更多地讨论战役战术细节,因为如果真懂的,说出来难免在泄密;如果装懂的,说出来就是在胡扯。
5、本文所探讨问题在于应当积极求战而非消极避战的总体态势,以及战役对于我们民族和全人类的重大意义。
第一类:实现祖国统一的唯一解
经过了70多年的风风雨雨,解放军发起台湾战役,也就是很多人称为“武统”的方式,已成实现国家统一的唯一选择。
治权是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6、治权是国家主权的最重要组成部分,长期缺失治权,将给很多外部势力掏空国家主权概念提供可乘之机。
7、当前空军和民航废除“海峡中线”和海警在金门岛执法,就是从治权入手充实主权概念。
8、台湾作为一个省级单位,70多年不听中央政府的招呼,而且在包括文化在内的各个领域,一味地大搞非法“独立活动”。
9、不能再允许这种“分治”现象持续存在下去了,每一天的耽搁都可能会使国际社会,减弱中国对台湾享有主权这一基本共识,也就是在增加祖国统一的难度。
10、完成解放台湾的任务,将真正结束上世纪40年代末的三年解放战争,将是继辽沈、淮海、平津和渡江战役之后的第五次大的战役。
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已无现实可能性。
11、2005年颁布的《反分裂国家法》的第八条已经满足,本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已经到了启动第九条的时候了。
12、台湾在实施了西式民主制度之后,政体和治理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没有一个党派或者力量可以决定与大陆的统一问题。
13、上世纪60年代,毛主席和周总理试图采用和平方式实现统一时,台湾还有蒋介石集团可以一言九鼎,国民党尚有接受和平统一条件的决定能力。现在这种和平谈判的适格对象已经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