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路线错了,纪律越严越残酷!
毛主席曾讲:“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
也就是说,王道是霸道的前提,霸道是王道的保障。离开王道讲霸道,那就是有组织地为非作歹,离开霸道讲王道,那就是一盘散沙、异想天开,最后王道一定会落空。
“霸道”,不仅仅共产党讲,国民党也讲,美国的共和党、民主党也讲,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该党的纪律,否则就不能称之为一个党派。
其实,黑社会最讲霸道。
从外国来说,最有名的就是“黑手党”。他们活动于美国各地,操纵美国的赌博业、色情业以及贩卖毒品、走私军火,时常发生绑票、杀人、抢劫等犯罪活动。
要想成为黑手党的一员,需要在上交投名状后参加入会仪式。
一是投名状。以前一般是要求杀死一个人,现在估计未必会那么张扬,但至少也是要完成一件违反法律、足以表明决心的事情。只是交上投名状后,还只是准会员。
二是入会仪式。成为准会员后,需要完成会仪式后,才是正式的黑手党成员。加入黑手党的仪式严格而神圣,除了必须有“推荐者”之外,还必须宣誓并进行肉体上的考验。通常,仪式开始时,入会者要先用匕首将自己的10处手指逐个扎破,让血液滴在圣像上,再点燃圣像,置于两手之间,以便考察入会者忍受圣像灼烤手指的痛苦的能力。这道程序过后,入会者当众宣誓,宣读如下誓词:
我宣誓:我永远忠于我的兄弟们。在任何时候,我都不会欺骗和出卖他们。我一定会竭尽全力保护他们。在非常时刻,我一定会咬紧牙关,绝对保守秘密;只有见了上帝后,我才算脱离他们。这张画正在化为灰烬,我的食指正在滴血,如果我不遵守誓言,我的肉体就会像刚才的圣像一样化为灰烬。
黑手党为了确保组织发展壮大,形成了严格的纪律约束,即所谓的“七诫”:一、守口如瓶;二、组织高于个人;三、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四、不得叛变自首;五、对家人保密;六、不得擅自搞绑票活动;七、兄弟之间严禁斗殴。
特别是形成了“噤声律令”,一旦被逮捕绝对不能出卖组织,是上至首领下到喽啰的黑手党分子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一条铁的组织纪律,无论是谁,一旦违反必然是杀无赦,可以说“噤声律令”是黑手党的无论如何都碰不得的“高压线”,在黑手党中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是这一规则,阻碍了司法机关对黑社会组织的发现和查处,从而为黑社会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可以说,黑手党的组织纪律性是极其严酷的,但是即使这样严苛的纪律依旧避免不了这个组织的衰落。
没有正确的纲领,得不到人民支持的组织,即使有严刑峻法也行不通。
就国内历史来说,中国的黑社会也有极强的纪律性。比如天地会的“三十六誓”的第二条就是“要守本会秘密;倘有违反,则割其耳,并须棍责百另八下”。
青帮的“香堂规范”的第一条就是“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开香堂的日期及香堂地址。
洪门的“十条三要”、“十禁”里也找得出“不得欺师灭祖”、“不得出帮内卖兄弟”等沉默和保密规则的影子。同时对于违反沉默和保密规则的行为,也规定了惩罚措施,违者“五雷诛灭”“三刀六洞”等。
香港的黑社会里的规则里也有大量禁令,如三合会在新会员加入的香堂上,要求新会员发毒誓“决不向外人泄露组织情况,如敢破戒,知者必死:父母知,父母双亡;子女知,断子绝孙。”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一条,黑社会也讲纪律,而且很多时候他们的纪律极其严苛,完全称得上是“霸道”,但是他们没有“王道”来指引方向,没有正确的政治路线,就避免不了失败,或者是只能小打小闹,潜藏在地下很难有所作为。
1957年11月12日下午,毛主席访问苏联,在克里姆林宫住所会见印度共产党中央总书记高士,谈了以下观点:
“经常改变领导是不利的,不能积累经验。一条路线的正确,必须要能够在客观上见效。列宁说,铁的纪律是建立在正确的政治路线上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是慢慢形成的,因为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逐步深入的。”
引用毛主席的话,主要是想强调一个道理——如果没有一条正确的路线,那么“霸道”就是害人的道道。
我联想到湘江战役,没有正确的政治路线,1934年底,来到这里的中央红军是勇敢的,组织纪律是严格的,但失败却是最惨烈的,8万红军只救下3万,可悲啊!
而一旦形成了正确的政治路线,找到了“王道”,那么就一定要用“霸道”来维护它。
1937年10月5日,红军师团级干部黄克功因逼婚未遂在延河畔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这种骇人听闻的案件,在当时的延安是绝无仅有的。—时间,人们议论纷纷。
党内有一些同志,甚至还有高级干部认为,黄克功确实触犯了法律,理应判死刑,但他毕竟是一个老红军,还是红军的干部,年轻有为又屡立战功,国难当头,应该珍惜这样的人才,不如让他上战场戴罪杀敌,为革命流尽最后一滴血。
毛主席给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写了一封信,并建议当着黄克功本人的面,向公审大会宣读——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
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毛主席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作为领导人,不仅要带领党员同志走“王道”,而且要用“霸道”来保证这个组织不偏离“王道”。
试想一下,如果因为“国难当头,正是用人之际”就赦免黄克功,往后还会不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黄克功”?是不是意味着党的纪律可以搞变通打折扣?如果党的纪律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又如何保证党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不仅难以保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顺利推进,甚至有可能在极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党自身灰飞烟灭。
黄克功事件,这不仅是对中国共产党内部治理的考验,也是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考验。试想一下,如果念其过去的功劳就赦免或者是从宽处理,将会造成什么样的政治影响?一旦人民群众认为共产党也是“刑不上大夫”,说一套做一套,还会铁了心跟共产党走吗?
党中央、毛主席没有被各种游说所左右,严格执行党与红军的纪律。中央与军委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黄克功以极刑,极大震撼了全党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无形中挽救了若干个可能再次出现的“黄克功”。党的领导干部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又会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从而以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凝聚党心军心民心。
这不正是当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历史镜鉴吗?
总结此文,讲了王道和霸道,但是要分个轻重,王道是第一位的,霸道是第二位的,霸道是为王道服务的。
毛主席曾说,路线错了,知识越多越反动。我看也可以这么说,路线错了,纪律越严越残酷!
今天,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中国式现代化这条康庄大道,我们一定要用维护纪律的刚性,只有加强纪律性,才能革命无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