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明:余华英的罪恶人生开始于人民公社的解散


  据媒体报道:10月11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2023年的庭审画面

  1993年起,余华英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多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警方抓捕,刑拘两个月后释放。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和丈夫隐瞒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三年,于2009年执行期满获释。

  2021年,5岁时被余华英从贵州拐卖到邯郸,导致亲生父母伤心过度离世的杨妞花寻亲成功,并开始了她的“复仇之路”。

  2022年6月,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

  2023年9月18日,余华英一审被贵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同年11月28日,二审开庭后,检察机关以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据了解,原判遗漏的犯罪事实是指除原判认定的11名儿童,余华英还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也就是说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的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其中,更是有五个家庭一下子被余华英拐走两名孩子,其中还有儿童被余华英在拐卖过程中遗弃。

  而这17名被拐卖的儿童,没有一个是余华英主动交代出来的。也就是说,被她拐卖的儿童很可能还不止这17个。

  如此罪大恶极的余华英真是死有余辜!死刑已经是对余华英的顶格惩处,重申并不会改变余华英死刑的结局。不过,该被惩处的仅仅是余华英以及与她有关联的几个人贩子吗?

  回顾余华英的罪恶人生,我们不难发现,正是逐渐“死掉的农村”,为余华英的犯罪提供了“土壤”。

  1963年12月29日,余华英出生在云南大理州鹤庆县的一户普通农家,家中排行老四,小学二年级时母亲去世,17岁那年,父亲去世。

  需要注意的是,余华英父亲去世的时间正是上世纪80年代初,彼时正是人民公社解散、集体经济走向消亡、农村回到单干的年代。

  一方面,人民公社的解散意味着余华英这样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失去了村集体的“兜底”,也再没有一个“大集体”对余华英这样的年轻人提供正向教育,农村开始变得一盘散沙。

  另一方面,人民公社的解散意味着通过集体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道路被打断,大量始建于人民公社时期的社队企业被个人承包,而重新走上单干道路的广大农村家庭很快面临着农业生产人口的过剩,大量的农村闲散青年开始出现。随着贫富分化的出现,道德水平的滑坡,农村闲散青年的犯罪问题逐渐凸显。

  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1984年时年21岁的闲散青年余华英在云南大理游玩时,结识了同样是农村闲散青年的重庆大足籍男子王加文。

  尔后,余华英来到王加文的老家重庆大足县,与王加文结婚。由于没有好的出路,两人婚后依旧游手好闲,王加文开始小偷小摸补贴家用,终于因盗窃罪被抓。

  1992年,失去生活来源的余华英外出打工,结识了大她20岁的龚显良。各自有家庭和子女的两人开始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同样游手好闲的两人,因为无力抚养男婴,遂以5000元的价格将私生子转卖。

  尝到“甜头”之后,余华英伙同龚显良走上了贩卖人口的道路,出狱之后的王加文也加入了余华英的这项罪恶勾当。

  可以说,余华英等人的罪恶人生正是开始于人民公社的解散。

  被余华英等人贩卖的儿童往往也来自于农村务工人员聚集的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拐卖的对象往往是流动儿童或留守儿童。

  余华英等人的犯罪手法就是先在一个地方租房子住,和周边的人混熟。龚显良负责物色孩子,熟悉后用零食诱拐小孩离开,将孩子带到火车站,再由余华英带到邯郸。

  媒体报道了贵州安顺市的王艳龙、王能能兄弟俩被拐卖的过程。上世纪90年代初,王艳龙兄弟二人的母亲张荣仙随丈夫带着三个儿子离开老家到安顺市打工,租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大院子里。

  这里往来人员十分复杂,租房子不需要身份登记,余华英同样住到了这里。张荣仙的丈夫在煤场打工,而张荣仙在家操持家务,不可能24小时陪着三个儿子。

  最终,待到“时机成熟”的余华英如法炮制,利用玩具拐走了张荣仙的两个大儿子。之所以没有拐走张荣仙的小儿子,是因为小儿子当时只有三岁、营养不良,大概在余华英看来“拐卖价值”没有那么高……

  假如没有人民公社的解散,假如村集体有自己的社队企业、工厂,农民又何须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又怎么会有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问题,从而被人贩子余华英“钻了空子”呢?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被余华英拐卖的十几名儿童,都是被卖到了河北邯郸的农村。如此“成熟”的犯罪路线,怎么就没有被当地的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呢?

  丰县“铁链女”事件被曝光时,笔者曾经有一段疑问:

  自1998年被贩卖到丰县欢口镇,小花梅是如何在丰县被“藏”了整整23年的?网友仅仅根据一则视频就产生了那么大的疑问、促使真相最终大白,当地的村委会、镇政府、计生、民政、财政等多个部门在这么长时间的接触中,就没有对小花梅的来历产生过一点点疑问?特别是本该“熟人熟事”的当地村民和村委会,就真的对真相完全不知情?

  这段疑问同样适用于河北邯郸。所以笔者才在前面说,该被追责的不仅仅是人贩子余华英!

  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同样是人民公社的解散,使得农村变成一盘散沙;集体主义不在了,大家“各扫门前雪”,“乡里乡亲”对于买卖人口这类罪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农村基层组织无所作为甚至贪污腐化、包庇犯罪。

  【文/秦明,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本文原载于“子夜呐喊”公众号,授权红歌会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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