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今日看到了余云辉《《试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文。
这是一篇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分析文章,作者余云辉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阶级立场出发,探讨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特点及发展方向。文章强调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民性、特殊性和发展方向,并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和政策建议。
文章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以人民为中心,政府和企业需遵守市场经济的人民性原则、社会主义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在第一部分,作者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一切事物都有其普遍性和特殊性。同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存在着市场经济的普遍性和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从普遍性角度分析,中国的市场经济和西方的市场经济具有共性或普遍性,其主要体现在促进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遵循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强调市场化、法制化和公平竞争,反对市场垄断、市场割据和行政壁垒等;从特殊性角度分析,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着各自的特殊性,并形成二者之间的本质差异与对立。”
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的特殊性在什么地方呢?
作者认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是指该经济制度的资本性和牟利性,其主要体现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为中心,服务于资本的保值和增殖,以资本家的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当资本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政府会不由自主地选择资本的立场,维护资本的利益,无视社会就业和人民生活保障。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之下资本及其利益的维护者和捍卫者,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资为本’,因此,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从来不是维护人民利益的人民政府,而是维护资本利益的资本政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是指该经济制度的人民性,其主要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人民为中心,代表广大人民的整体和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必须服务于国家安全、人民利益和社会就业,而不是相反。当资本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政府必须自觉选择人民的立场,自觉站在人民一边,自觉维护人民利益,把社会就业和人民生活保障放在首要位置。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人民性的维护者和捍卫者,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各级政府,无论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市场经济时期,都被称为‘人民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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