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谈王佳佳之死
法官王佳佳被割喉死亡,令我有点小惊讶。王佳佳死的冤不冤?有点小冤,就是她死的不值,她稍微大方一点都不会死。但是从理论上讲,她死的一点都不冤。
法院、法官是什么?那是国家专政机关和专政执法人。
法院的法官如果怀揣为人民服务,那她就是人民的女儿。但如果在法官的眼里人民还不如流浪狗流浪猫,那她就是人民的敌人。
与人民为敌,会有好下场吗?所以,从法理上讲,王佳佳该死,早死晚不死。
我本人是医生,北方医科大学毕业,在大学后段,我专攻的是外科,但在毕业后医院外科系统里拉帮结伙帮派林立,我刚刚毕业投入工作,但要做个手术一个帮手都找不到,无奈之下我摈弃了外科改搞内科。外科和内科的区别,在于外科靠手技,内科靠理论。还一个更大的区别就是外科必须要有帮手或团队,一个人是无法做手术的。而内科完全可以单干。
在医院临床中,我也经常能遇到外伤住院的病人。外伤住院,如果有伤口,就需要经常换药,如果伤口感染就还需要打吊瓶抗感染。但若没有开放的伤口,只是骨骼扭伤挫伤或内伤,那就只有一个字:养。在医院养伤,只吃药不打针,除非胳膊腿不能动,必须在床上躺着。只要胳膊腿能动了,就没人愿意老在床上躺着。
在医院里我经常能看到养伤的患者到处乱串,我经常说他们:你伤好了没有?好了就出院,没好就回家养着去,别在这碍事碍眼。有的患者不懂,问我回家养着也算住院吗?我告诉他当然算了,回家养伤别干重活,别断了吃药。感觉伤好了,回医院检查,如果真好了就给你办出院手续,没好就继续养,在家养着不比在医院里干呆着好吗?
法官王佳佳,显然对医学一窍不通,回家养伤是医生允许的,你凭什么认定在家里养伤不算住院?患者只要还没办出院手续,医院医生就会对他的伤情负责,这和患者在哪儿呆着没有关系。而办了出院手续出院了,就和医院医生没关系了,医院也不会再管你了。王佳佳认为住院嘛就要在医院里老老实实地躺着,溜出医院就不算住院了,谁告诉你的?
王佳佳作为一个法官,没有医学常识也就罢了,而且她的逻辑思维关系概念也很差劲,一脑子的官僚主义教条主义浆糊。
王佳佳死的不冤,但我真为她悲哀。王佳佳不是没有文化,她反而是研究生毕业的高学历,她上了这么多年学,读了这么多的书,她都学到了什么?为人民服务她懂吗?阶级斗争她懂吗?不过这也不能怪王佳佳。从我大学毕业那年起,教育领域里就开始排斥排除为人民服务和阶级斗争,一点一点地,经过四十多年到现在,为人民服务理念和阶级斗争理论已经完全被教育系统抛弃。王佳佳从生到死才37岁,她的骨子里就没有阶级斗争和为人民服务的一丝一毫,所以,王佳佳只是这四十多年社会的牺牲品,三十七年都白活了。
如果是在二十或三十年前,法官被杀那就是一个惊天的大新闻,但在今天,只能算是一个小新闻。因为法官被杀事件一年比一年多,而且注定会越来越多,专政机关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法官被杀就会成为常态,不知道会有多少法官将成为伟大社会的祭品。
王佳佳的悲哀是社会的悲哀。王佳佳真的就一点善心都没有吗?怎么会呢,人之初性本善,那是至理啊。王佳佳的包里经常装着一些狗粮猫食,遇到流浪狗流浪猫她都会投喂一些给它们。那她为什么对原告党老头那么苛刻呢?这就是她的境界问题了。王佳佳的境界太低太小了,她只看到流浪狗流浪猫可怜兮兮,看不到底层人民群众的生活苦难。她只看到当一个法官是多么风光靓丽,却看不到克扣抹除人民群众财产而激发的刻骨仇恨的后果是多么可怕。王佳佳的境界小,是因为她受到的教育就那么小,而她自己又没有正确的自主思想意识。
国家为了保护动物,制定颁布了多少条法律?但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有吗?国家的境界都这么小,国家的乖乖女王佳佳的境界怎么能大呢?
人民,是国家之本,没有人民的国家那是什么?人民的事没有小事,轻视人民蔑视人民使法官和医生都变成了高危职业。
王佳佳,安息吧,你的死唯一的价值是能让人更清晰地看到光鲜社会的虚伪本质。
【文/王立华,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