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究竟存不存在特权?

2026-08-18
作者: 阿华 来源: 红歌会网

AI摘要
  • 特权分为"法定特权"与"法外特权"两种,前者如封建社会法律规定的官僚贵族特权,后者指法律未规定而事实上享有的特殊权利或优待
  • 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法定私人财产继承权,存在可世袭的"金钱贵族",董事长、总经理等成为唯一可世袭的职权
  • 金钱特权现象:有money可优先就医、入学、购房、婚育等,获得普通党员干部无法享有的特殊优待
  • 资本特权包括:资本家利用不平等劳资关系压榨工人,以及大企业对政府执法公平性的影响,如对违法经营视而不见或重错轻罚
  • 竞争特权表现:大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垄断,如携程被罚没51.79亿元,或在股市上操纵股价收割散户
本摘要由AI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展开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张维迎在《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一文中说:“市场经济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平等的一种制度,它给每个人提供发财致富的机会,拒绝特权。”

  那么,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究竟存不存在特权呢? 下面,我们来做一个分析。

  一、什么是“特权”?

  什么是“特权”?《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特殊的权利”。

  《百度百科》的解释是:“指个人或群体享有的特殊权利或优待”。

  那么,个人或群体的特权又是如何获得的呢?

  我认为,社会生活中的特权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法定特权。

  所谓“法定特权”,就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部分人享有的特殊权利或优待。

  例如,封建社会规定的官僚、贵族享有的特权就属于“法定特权”。

  据史料记载,我国古代法律规定的官僚特权始于西周时代的“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西晋《晋律》规定有官职的人犯罪可“除名”或“免官”抵刑。该制度于北朝的《北魏律》和南朝的《陈律》中成为正式制度。唐代《唐律疏议》在《名例律》中系统规定了议、请、减、赎、官当等制度,集古代特权法之大成。隋、唐、宋各朝法典均予以沿用。元、明、清三代法律摈弃了“官当”制度,但代之以罚俸、革职、“八议”、“赎刑”等一系列制度,以继续维护官僚等级特权。

  此外,封建社会的贵族也享有法定特权。中国古代君主对贵戚功臣封赐爵位,在周代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爵,均世袭罔替,封地均称国,在封国内行使统治权。直至清代,历朝历代都对宗室和功臣封爵,凡被封爵者都享有特殊权利或优待。

  另一种是法外特权。

  所谓“法外特权”,就是法律没有规定而事实上享有的特殊权利或优待。例如,有的人因为身份特殊,在招聘、录取、学位授予、职务职称提升和行政处罚、司法审判等法律规定必须公平对待的事项上得到特别优待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优待的对象如现役和退役军人、烈属等除外),就属于法外特权。

  二、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存在的特权现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目前在我国,封建性质的法定特权已不存在,但由于存在着法定的私人财产继承权,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存在事实上的可以世袭的“金钱贵族”,董事长和总经理等成为唯一可以世袭的职权。

  此外,法外特权也以不同形式存在着,其中,不少法外特权现象都是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

  一是“金钱特权”

  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都是“一切向钱看”的金钱社会,有钱就几乎能买到一切,金钱的作用神通广大,这就产生了“金钱特权”现象。

  例如,一些公立医院推出“加价急诊优先服务”,使富人无需排队;设立特需病房,给有钱人提供优良舒适的医护环境。

  一些学校采取收赞助费的办法,把不符合统招条件的有钱人子女收进学校。

  只要有钱,可以在风景区里建造别墅,能够自由进出高级会所和高尔夫球场等,而没钱的人连门都不让进。

  在两性和婚育问题上,有钱就可以一妻多妾,甚至每天搞一个女人,生育十多个子女;普通党员干部搞婚外恋就要处分,而有的民营企业家党员养了多个非婚生子女却无人追究。

  拍摄影视剧,有钱人子女即使演技一般,也可以带资进入剧组。

  ……如此等等。

  二是“资本特权”。

  所谓“资本特权”,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资本家利用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对工人任意进行压榨。

  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雇佣工人进行生产,获取剩余价值;而无产阶级则没有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因此,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是管治与被管治和剥削与被剥削的不平等关系。结果许多私营企业就利用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即“资本特权”,任意安排工人长期超时加班,极力压减工人的工资,甚至限制工人的人身自由。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却故意视而不见,使得“资本特权”愈加肆意妄为。

  第二种情况是当私人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会对政府机构的执法公平性产生影响。

  例如,在有的地方,当某个民营企业成为当地GDP和税收的主要来源,当地政府为保证GDP和税收不下降,往往会对该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视而不见或者重错轻罚。

  又如,目前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城镇劳动人口就业的主要渠道,有的司法机构领导就提出对民营企业经济上的违法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这有背于我国宪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

  三是“竞争特权”

  所谓“竞争特权”,是指某些竞争实力强的大企业,利用自己在市场竞争中的有利地位,与竞争对手进行不公平的竞争。

  例如,我国的‌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采取流量垄断、算法霸权式经营模式,以及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等行为,实施垄断行为。今年 7 月 25 日受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 亿元‌。

  又如,一些大企业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有利条件,在股市上操纵股价,低进高出,使广大散户被当作“韭菜”任意“收割”。

  综上所述,目前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虽然取消了封建性的“法定特权”,但在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法定私人财产继承权的存在,也就存在着事实上的可以世袭的“金钱贵族”,董事长和总经理等成为唯一可以世袭的职权,还同时出现了金钱特权、资本特权、竞争特权等各种形式的“法外特权”。由此可见,张维迎说“市场经济拒绝特权”,完全是出于推行和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及市场经济之目的而欺骗广大民众的鬼话。

  【文/阿华,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
赞赏备注
确认赞赏

评论(我来首评..)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