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哲学研究批判之二
第二部分《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的哲学定性与读法
〖作者按〗这是依托文本路线的“冯友兰中国思想史研究哲学批判之二”。政治经济学需要扎实的历史研究作为基础与支撑。历史需要主体之读。无论新古典主义操弄的“数理经济学”,还是新红学专家鼓吹的“实证唯心论”,都旨在扑杀主体论,拒绝承认和直面主体矛盾所引发的主体危机。在实质上,只不过一者通过将资本之事引向个人的市场之事,对主体矛盾进行了极其巧妙的数学形式的和谐伪装;一者是把封建之事“梦幻色空化”,托情于个人的情感之事,企图借由“情场忏悔的自叙”而蒙混过关。须知,统治阶级总是将自己的思想意识形式说成是普遍的思想,将自己的利益说成为普遍的利益;这样就倾向于把主体降落为客体的规则进行处置,推行普遍主义的理性观。不同于自然科学以物质运动-物质构造为探究对象,社会科学锁定的对象是社会运动-社会构造,探究的是社会运动的自然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把握社会构造与其社会运动的历史演进形式的相适应。毫无疑问,自然历史过程的核心组件是主体之事,是和普遍的物直接对抗的“特殊的抽象”:由主体矛盾引出社会客体矛盾。整体上看,这也就是历史主体论对批判的知识理论的工作关系。是以对中国思想史的定性与读法的探究,可以说启发了主体论-知识论的思想有机构成,从中定格两重思想路线斗争:(1)客观主义——主观主义;(2)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定位于研究者的哲学思想史耙梳:既没有把主体社会作为一个科学研究上的对象(思维之象)予以确定和把握,也未试图把基于主体的统治进一步扩展为基于知识的统治,从而未能走出西方逻辑学的窠臼。尽管如此,其学术成就对于后来者而论,乃是莫大激励和富有启迪。
中国思想史读之定性在胡适看来,即是“哲学本身”,这是学科划界之读。因此,设若中国思想史“哲学研究”具有认识误区问题,是从胡适的读法开始。在率先写出自己的哲学史的中国学者中,胡适决不是第一人,在他之前尚有谢无量、钟泰二位,冯友兰则排在其次。不过,“金岳霖审查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时,发现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并没有采取‘客观的’立场,而是‘根据于一种哲学的主张而写出来的’,不知不觉就流露出‘成见’,而且是‘多数美国人的成见’;相反,冯先生的著作却不是‘以一种哲学的成见来写’的,所以要比胡著为好。”【注:张耀南.从“合法性”的讨论到“中国哲学史学史”的构建[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2),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