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哲学研究批判之三


  第三部分 《中国哲学史新编》:“读的定性”向“写的定性”转化

  中华思想学的思想有机构成是由主体观决定并反映主体观的知识观,这决定其采用世界观哲学的工作通式书写总史。工作通式分为四种结构:

  I. 客观主义+唯物论

  II. 客观主义+唯心论

  III. 主观主义+唯心论

  IV. 主观主义+唯物论

  从而,主体工作路线的思想斗争集中体现于I和III之间,II和IV作为思想共相的生长结构从属于路线斗争;换言之,在共同体生产方式及其“道路共相”下,唯物论与唯心论的知识观差异仅仅是主体工作路线的一个派生,二者之间并不直接形成“路线斗争”(如中华思想典型工作样态)。在向马克思主义思想前进的过程中,冯友兰没有看到中国古代社会发生在知识生产领域内的路线斗争是从属性质的,中国阶级斗争的思想主线根本不取决于此。中国古代社会阶级斗争思想主线是围绕“家国同构”这一历史进程的客观主义(行动主义)与主观主义(神秘主义)的主体路线斗争,——就像阿尔都塞说的,“当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想要探寻经济因素,却碰上亲族关系、宗教制度等等时,他们‘知道’该遵循什么;当中世纪专家试图在‘经济学’中寻找历史上起主导作用的决定因素,最终却在政治和宗教中发现了这种决定因素时,他们‘知道’该遵循什么。在所有这些场合,都不能直接看到经济,都不存在原始的经济‘既定存在’,正像在任何一个层次都不存在直接‘既定的’作用一样。在所有这些场合,经济的确证是通过自身概念的建立来达到的,而自身概念的建立又以整体结构的各个层次的特殊的存在和联系的规定为前提,因为这些层次必然包含在我们考察的生产方式的结构之中。”总之,“马克思经常说,那些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被掩盖了的东西在封建社会或原始社会中却是一目了然的,但是正是在这些社会中,我们清楚地看到经济不是一目了然的!同样,也正是在这些社会中,我们清楚地看到社会结构的各个层次的作用程度也不是一目了然的!”【注: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M].李其庆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 200.】

  以“知识论社会”倒过来看待主体社会的结果是,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分别成了同一道路“共相”的不同知识观,直至成为了主体思想者的思想“殊相”——唯物论、唯心论。

  说到底,中华语境的唯物论和唯心论的思想殊相(知识观的差异)不构成路线斗争的两极,因而不能以哲学中“两个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来论处,而取决于决定知识的前提——主体状况,即“谁”主导知识生产的认识论路线问题。这是冯友兰面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路线斗争的政治写作任务时,所遇到的在其当时状况下难以克服的研究难题。须知在马克思主义中,哲学路线斗争是“就其认识论的根源和阶级的根源”而论的,所以,“是互相排斥、互相斗争的”;但是在解决中国思想问题时,“他们的困难的一个原因在于,在谈到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时候,他们总是,自觉地或不自觉地离开哲学史中的具体的哲学体系,而只想到抽象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困难的另一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只有唯心主义中的正确部分,才可以与唯物主义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但是唯心主义中不会有,或不一定有正确部分。只有唯物主义中的错误部分,才可以与唯心主义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但是唯心主义中不一定有错误部分。(同时)对于‘贯通’和‘渗透’的这样的了解,也是片面的。”【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试稿.上册[M].中华书局,201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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