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昌明:现实的罪恶与历史的公正——由岳飞冤案引发的联想
现实的罪恶与历史的公正
——由岳飞冤案引发的联想
钱昌明
在中国,岳飞的名字可谓家喻户晓。至今,在杭州“西湖十景”之一的岳王庙①,仍矗立着反差强烈的“红”、“黑”两景:“红”景,是岳飞塑像——威武雄壮,匾额为岳飞手书“还我河山”,受人们景仰;“黑”景,为内奸、卖国贼秦桧夫妇等人的铸铁跪像,供世人唾骂。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870多年来人们都有一个共识:岳飞是“精忠保国”的抗金民族英雄;秦桧是出卖民族利益的内奸。人们热爱一心为公的民族英雄岳飞;痛恨为一己之私的卖国贼秦桧。
这个世界,只要尚未实现“世界大同”,只要还存在着国家、民族的区分,爱国主义就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那些为本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做出过贡献的民族英雄,永远为人们所敬仰;那些牺牲民族利益、残害同胞的败类,必然遗臭万年。非如此,这个民族定会被历史所淘汰,会被“开除球籍”,会灰飞烟灭。
著名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经对人类历史上已知三十一种文明(民族),作过专门研究(著有《历史研究》十二卷),最终发现历史上不同文明消亡与留存的原因,关键在于她能否成功地应对各种挑战。一种文明如果不能成功地应对外来挑战,那就必然会走向衰落和消亡。
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绵延至今、从未中断过的伟大文明。她经历过无数次的磨难,但最终均能化险为夷、得以不断发展。这又是为什么?她能成功应对外来挑战的“法宝”是什么?对此,毛泽东主席曾作过很好的回答:
“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对外来民族的压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这种压迫。他们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有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有自力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
笔者以为,这就是伟大的爱国主义传统。民族英雄则是爱国主义的旗帜。
岳飞被冤杀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县(今河南安阳汤阴县)人,南宋主战派代表、抗金名将,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
岳飞出生于民族危亡之世,历经国难“靖康之耻”,自小受爱国主义情感的熏陶,据传其母在其背上刺有“尽忠报国”四字。岳飞早年从军投入主战派老将宗泽部下,迅速成长,后独立成军。1128——1141年十年间,岳家军与金军进行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今河南开封祥符区)。就在岳飞胜利进军之际,宋高宗、秦桧却一心妥协求和,连下十二道“金牌”下令退兵,并撤其两翼,飞被迫班师。
在宋金议和过程中,秦桧为满足金人“必杀飞,始可和”要求,更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宋史·岳飞列传》)考虑,勾结张俊等人诬陷岳飞“谋反”,捕飞入狱。1142年1月,岳飞负“莫须有”②谋反罪,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同被杀害。悲呼,一代名将,百战于疆场不亡,却轻易冤死于政敌奸佞之手,此民族之大不幸也!
岳飞明明是一位忠君爱国的抗金名将,心系苍生,为国尽忠。他所部的岳家军,对内钟情百姓,纪律严明,拥有“冻死不拆房,饿死不掳掠,夜宿不入宅”的美名;对外作战勇敢,屡战屡胜,在金军中赢得了“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威名。岳飞的政治理念是“文官不贪财,武将不畏死”③。岳飞的所有言行,特别是一再历经对敌战争的生死考验,“天日昭昭”,都足以证明岳飞的忠诚。可见,诬岳飞“谋反”,实属荒谬之举!诚如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宋孝宗在召见岳飞三子岳霖时吐露:“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金佗稡编》卷九《昭雪庙谥》)
岳飞被杀,是封建专制政治“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典型。岳案看似被奸佞秦桧等人所构害,实乃南宋王朝偏安江南、放弃光复中原,推行对金妥协、投降路线的牺牲品,制造冤狱的真正元凶实为宋高宗赵构。正因此,对岳飞的正确评价与平反冤狱,一段时间里就成为南宋王朝的一大难题。然而,民族英雄被冤杀,终究有违民族的根本利益,有违中华立国之本,这又决定这一冤案最终是不能成立的。正确评价岳飞历史地位和平反冤狱,只不过是个时间问题。
漫长平反路
冤杀岳飞,无疑是南宋主和派的胜利。岳飞死后,宋金和议即成:南宋向金奉表称臣;双方划定东起淮河、西到大散关为界,北金南宋;南宋每年向金进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金为确保其走狗、代理人的安全,还规定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绍兴和议”实为一纸降书。
依仗金国主子撑腰,秦桧成了南宋的终身宰相。他独揽大权18年,搞“不换思想就走人”,清洗主战派官员,结党营私:“大则窜逐,小则罢黜,至有一言迎合,则不次擢用”(《宋史》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秦桧在政治上推行高压政策,控制舆论,大搞特务统治与文字狱。他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肆意篡改历史,牢牢控制话语权。他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竭尽篡改史实之能事。“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宋史》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即便如此,但民心不可欺,南宋百姓与正直人士,始终同情岳飞、崇敬岳飞;蔑视奸佞秦桧之流。就在岳飞被害之后,竟然有狱卒隗顺,甘冒身家性命之险,将岳飞遗体偷偷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并严守秘密,直至临终前才将此事告知其子。这不只在岳飞冤狱平反后,为其改葬西湖栖霞岭岳墓提供了遗体,更反映了当时南宋普通百姓对岳飞的真实感情。
政治上的高压,可以让人“闭口”,但改变不了人们内心的不满。加之金使来宋时的傲慢、无礼与咄咄逼人之势,使南宋尊严尽失,更激起一切稍具民族自尊人们的愤慨。
岳飞被杀三年后,仍有内侍右武大夫白锷馆客张伯麟,公然在太学壁上题字:“夫差,尔忘越王之杀尔父乎?”其时被掳的徽宗已屈死金国。谁都明白,这一题字明显是针对赵构的。
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秦桧病死。随之,长期被压抑的主战派呼声不断高涨。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金主海陵王完颜亮又撕毁和议,发兵南侵,欲一举灭宋。国难思良将。在此危亡之秋,朝臣纷纷上书,要求雪“岳飞之冤”;治秦桧之罪——“追夺其官爵,而籍其家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当然,这些奏折与请愿,谁也不敢去指摘赵构,只能归罪秦桧。
形势所迫,高宗无奈下诏:“岳飞、张宪子孙家属,令见拘管州军并放令逐便。”准许被流放岭南的岳飞家眷,回到江州(今江西九江)老家,以示其“仁慈”与“宽容”。这无疑是当局的一次作秀性质的“赦罪”,与平反冤狱无关。直至赵构退位,孝宗赵昚(shèn)即位,这才让岳飞冤案真正走上了漫长的平反之路。
岳飞冤案平反过程,历经了三个阶段:孝宗时代,宁宗时代,理宗时代。前后历时84年。
第一阶段,宋孝宗时代:初步为岳飞恢复名誉。
1162年,赵构让位于孝宗赵昚,退居为太上皇。
孝宗是南宋一位较有作为的皇帝。面对当时内外交困的局势,他心里明白:要解除危机,只有为岳飞平反昭雪,才能弘扬正气,平息民怨;只有为岳飞平反昭雪,才能鼓励将士杀敌卫国,顶住金兵南下,保住赵家天下。然而,今高宗太上皇还在,“赐死”岳飞的决定就是他做出的,自己又怎能为“岳案”彻底平反?没奈何,孝宗只得以赵构名义下诏,从肯定岳飞抗金功绩入手④,回避冤案本身是非,以解决实质问题——“追复”岳飞原有的官职与待遇(“追复指挥”、“追复少保”,恢复“武胜定国军节度使”、“武昌郡开国公”待遇),并将岳飞遗体依礼改葬,迈出了为岳飞平反的重要一步。次年,孝宗又准奏发还岳飞生前江州老家的田宅。
淳熙五年(1178年),孝宗再为平反“岳案”办了两件事。一是润六月,岳飞三子岳霖由钦州调任将作少监,被孝宗便殿召见抚慰,表示“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发还岳飞生前的全部奏章、御札、手诏;同年十二月,又为岳飞定谥,赐岳飞“武穆”,以表彰岳飞精忠报国的业绩。
岳飞与秦桧,原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正一反,水火不容。然而,孝宗为岳飞平反的最大特点,偏偏就是:互不否定。他既肯定岳飞为“武穆”;又不追夺秦桧的“申王”爵位和“忠献”谥号(此等“哀荣”均由赵构在秦桧死时封谥)。
第二阶段,宋宁宗时代:“岳案”彻底平反。
孝宗在位27年,淳熙十六年(1189年)传位给三子赵惇,是为光宗。光宗体弱多病,且平庸昏懦,在位不到五年,绍熙五年(1194年)禅位嘉王赵扩,是为宁宗。
宁宗时代的枢密院都承旨韩侂胄((tuō zhòu),系一著名主战派重臣,力主北伐,恢复中原。韩积极备战,筹划“开禧北伐”。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宋宁宗采纳韩侂胄的建议,为岳飞冤案作了彻底平反。
嘉泰四年(1204年)五月,宁宗赵扩将岳飞之孙岳珂为岳飞所作的辩白文书宣付史馆,追封岳飞为鄂王。赵扩指出:岳飞“虽怀(郭)子仪贯日之忠,曾无其福;卒堕(李)林甫偃月之计,孰拯其冤。”“可特追封鄂王”。强调“虽勋业不究于生前,而誉望益彰于身后”,“岂特慰九原之心,盖以作六军之气”,目的在于给活人一个说法。(《金佗续编》卷二七)
依宋制,王爵是宋代最高一等爵位。追封岳飞为“鄂王”,无疑就是给出了宋王朝的最高封赏,也是最高荣誉。与此同时,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赵扩再下令,追夺秦桧的“申王”爵位和“忠献”谥号,改谥“谬丑”,并数落其罪行:“一日纵敌,遂贻数世之忧;百年为墟,谁任诸人之责?”
由此,忠奸两极、黑白分明。一褒一贬,是非两清。遗憾的是,由于主和派与金的内外勾结,加上将帅乏人导致“开禧北伐”失败。随后,就是“嘉定和议”,韩侂胄被主和派首领杨皇后和史弥远设计杀害,“函首于金”(割去首级献给金人)。主和派又一次得势,秦桧竟又恢复了爵谥。
第三阶段,宋理宗时代:进一步恢复名誉。
嘉定十七年(1224年),宋宁宗死,嗣子赵昀即位,是为宋理宗。理宗初受权臣史弥远挟制,无所作为。史死后,理宗亲政,立志中兴。为发扬正气,再进一步为岳飞恢复名誉。
宝庆元年(1225年)二月,理宗赐岳飞“忠武”、“太师”。危身奉上为忠,克定祸乱为武。认为岳飞之功,可与志扶汉室的诸葛亮,光复长安的郭子仪相比,诸葛亮、郭子仪都谥“忠武”。宋景定二年(1261年),理宗再赐岳飞“忠文”。“岳飞改称忠文”。
至此,历经了漫长84年岁月,“岳飞冤案”终于走完了平反昭雪之路!
历史还公正
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存在,存在应该是真实的。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时间,存在必须经受住时间的检验。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民心”——人民群众的认可,因为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人。凡虚假的,经不起时间检验的,不得“民心”、不受人民群众认可的,都不可能成为历史。
岳飞是民族英雄,罪恶的现实把他诬陷为奸佞。然而,虚假的东西终究经不住时间的检验,得不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历史还公正。“岳飞冤案”虽经艰难曲折,但沉冤终于昭雪。
随着时间的推延,人民群众在经受了正、反两方面的教育,终于认清了现实的罪恶与历史的公正。民族英雄岳飞的形象只会越来越崇高,越来越得到后世人们的敬仰;内奸、卖国贼秦桧,只会越来越遭到世人的唾骂,直至连秦桧后人亦自感不耻。
清乾隆年间有江宁状元秦大士,系秦桧后裔,他在到过岳墓以后,就留下了“人从宋后羞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诗句。包括民间流传“人自宋后愧姓秦”名句,无不都是“民心向善”的明证。
资料显示,嘉定十四年(1221年)宋孝宗初为岳飞平反、恢复名誉,朝廷赐紧邻岳飞墓的下智果寺充岳飞功德寺,并赐额“褒忠衍福禅寺”。此即今天杭州岳王庙的始基。原本岳飞墓前并无秦桧等人跪像。
到了明朝,人们在经受蒙元时代的民族压迫感受后,就特别崇敬民族英雄。明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浙江布政使周木,为表达当时百姓对民族英雄岳飞的敬仰及对奸臣卖国贼秦桧厌恶憎恨之情,在重修岳墓时,首次置铁铸秦桧夫妇跪像。此后,历经明、清、民国至今,因天长日久,风吹雨打,秦桧夫妇跪像每每渐成形象模糊的烂铁。但此等跪像屡损屡铸,至1979 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最后一次重铸,已是第十二次了!放眼全国,全国现有208座秦桧跪像分布各个岳飞纪念地。
日本侵华战争时期,杭州地区受汪伪政权控制,汉奸们惧于爱国主义正气,一度有过毁掉或搬去岳庙前秦桧跪像的动议,但终因害怕激起民愤,自找麻烦,最后作罢。
近几十年来,随着历史虚无主义妖风刮起,茅于轼之流,公然鼓吹汉奸哲学,诋毁爱国主义:
“我们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坑害百姓的爱国主义”;
“卖国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错误,出卖人民才是严重的错误”;
“是领土完整重要,还是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我认为当然是百姓的生命财产更重要。领土不完整,少了一块,于我何干呢?”“失掉一点领土,但是那儿的百姓能够生活得更自由,更富有,对百姓是有利的。这样的领土完整就没有必要去追求。”
“在败局已定的条件下,应该说,投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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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在这股妖风配合下,2011年9月,居然有人史无前例地在南京搞了一个“博物馆”,甘冒天下之大不韪,给秦桧塑了一个坐像。让它坐在椅子上宣布:“跪了四百九十二年,我们想站起来歇歇了!”凭什么?因为秦桧是“治国的能臣”、“大宋经济起飞的功臣”!
终究是邪不压正。历史已成定论,忠奸黑白无法改变。在人民群众强烈抗议下,不到三个月,该“博物馆”馆长许某宣布:
“秦桧坐像是制作公司做的,我们当时没有想太多,秦桧虽是江宁人,但我们没有为他平反的意思。目前,秦桧坐像已经撤掉,永久封存了”。(见“搜狐网”2011年12月20日:《江宁博物馆秦桧坐像已撤展》)
看来,历史的公正是不可挑战的!
注释:
①杭州岳王庙始建于南宋嘉定十四年(公元1221年),明景泰年间改称“忠烈庙”,历经元、明、清、民国等朝,代代相传一直至今。现存建筑于清康熙五十四年重建,1918年曾大修,1979年全面整修。
②秦桧答老将韩世忠质问语,即“也许有”之义。语出《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③《宋史·岳飞传》:“帝初为飞营第,飞辞曰:‘敌未灭,何以家为?’或问天下何时太平,飞曰:‘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④高宗原先一直高度肯定岳飞的战功,屡加封赏。如绍兴三年九月,就亲笔书写“精忠岳飞”四字,命人绣成一面战旗,让岳飞打着这面绣有“精忠岳飞”四字的大旗行军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