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关于1959-1961三年自然灾害的数据分析
关于上世纪三年自然灾害的话题,众说纷纭。有的人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甚至有的人认为没有天灾只有人祸;有的人说“七分天灾三分人祸”。
那么,天灾到底有没有?严不严重?有多严重?
笔者查询了国家统计局的《中国统计年鉴(1982)》、国家统计局与中国民政部联合编写的《中国灾情报告1949-1995》,并整理了相关数据以飨读者。
历年受灾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到,1959年的受灾面积为最高的三年,其中受灾比例在1960年、1961年分别达到了43.47%与43.12%。这在历史上也是极其罕见的。成灾比例在1960年与1961年分别达到了16.59%与20.13%,都是建国以来最高值。
笔者注:
农作物受灾面积:是指年内因遭受旱灾、水灾、风雹灾、霜冻、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使农作物较正常年景产量减产一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受灾面积不得重复计算,在同一块土地上如先后遭受几种或几次灾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计算受灾面积。
成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3成以上的播种面积。
我们再从柱形图看一下,会有更直观的感受(红色为1959年、1960年、1961年)。
灾情严重程度
摘录《中国灾情报告》:
1959年1—4 月冀、黑严重春旱因去冬以来降水稀少,春旱影响河北省150万公顷小麦生长,成灾62万公顷。另有20万公顷耕地需挑水点种;黑龙江省今春气温高。150万公顷耕地受旱2寸多深,少数达4-5寸深,为历史少见。
(1959年)本年自然灾害严重:受灾面积达4371.4万公顷,成灾1347.6万公顷,波及豫、鲁、川、皖、鄂、湘、黑、陕、晋等20个省区的旱灾分别占其77.3%(受灾3380.6万公顷)和82.9%(成灾1117.3万公顷),受灾范围之大在50年代是前所未有的,河南省达666.6万公顷。水灾、风雹灾也造成较大损失:受灾农田674.3万公顷,例塌房屋185.7万间,死亡6722人,毁坏水利工程23.6万座(内中型水库59座)。全国成灾人口8041万(内鲁、鄂、川3省各为1000万人)。形成1960年春荒人口 12977 万。
(1960年)本年灾情是建国后最重的,也是近百年少有的:除西藏外,大陆各省区受灾面积为6545.46万公顷,成灾面积2497.7万公顷,成灾人口9231万,形成1961年春荒人口高达21813万。继去年大面积旱灾后,以北方为主的持续旱灾仍分别占本年受灾、成支总面积的58.2%和64.7%;其次,水灾面积多达1015.46万公顷,成灾497.46万公顷,尤其是在华北平原、辽河平原造成重大损失。鲁、冀、豫3省的受灾面积,均在800万公顷以上。
(1961年)本年受灾面积为6174.8万公顷、略少于去年;而成灾面积2883.4万公顷(约1/4绝收),成灾人口16326万、形成1962年春荒人口18745万,均多于去年。以华北平原和长江流域为主的连续旱灾面积高达4784.6万公顷。成灾1865.3万公顷,仍为年内最严重的自然灾害。鲁、冀、粤、闽等省的水灾和东南部的台风灾损失大于往年:倒塌房屋748万间,因灾死亡7710人:其中山东省倒塌房屋391.9万间.因灾死亡1996人。
(1962年)本年自然灾害较前3年大为减轻:受灾3812.4万公顷,成灾1697万公顷。分别比去年减少38.2%和41.1%;成灾人口8462万,形成1963年春荒人口7038 万、分别比去年减少48.1%和62.4%。在成灾面积中,以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为主的旱灾占51.7%;水灾的比重高于前3年、达 34.8%;鲁、豫的涝灾和苏北的台涝灾突出。
之前与以后年度的灾情,都较1959年——1961年为轻,笔者不再一一列出。
受灾人口
根据《中国灾情报告》,笔者制作了受灾人口数据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1961年的受灾人口达到1.6326亿;而由1960年灾害造成的1961年春荒人口达到了2.1813亿。都达到了建国以来最高峰值。根据上表,制作了本年度灾荒人口图(红色为1959、1960、1961年度灾荒人口):
因上一年度灾荒造成的本年度春荒人口图(红色为1959、1960、1961、1962年度):
结论
从上述数据可以得出结论,1959-1961年,新中国遭遇了建国以来最大的自然灾害,无论是受灾面积,还是受灾人口,均为新中国历年(包括以后)最严重的自然灾害。
有没有人祸呢?
具体内容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