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关于1959-1961三年自然灾害的数据分析

2023-11-13 32485 0
作者: 井冈山观心 来源: 井冈山观心1921公众号

  关于上世纪三年自然灾害的话题,众说纷纭。有的人说“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甚至有的人认为没有天灾只有人祸;有的人说“七分天灾三分人祸”。

  那么,天灾到底有没有?严不严重?有多严重?

  笔者查询了国家统计局的《中国统计年鉴(1982)》、国家统计局与中国民政部联合编写的《中国灾情报告1949-1995》,并整理了相关数据以飨读者。

  历年受灾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到,1959年的受灾面积为最高的三年,其中受灾比例在1960年、1961年分别达到了43.47%与43.12%。这在历史上也是极其罕见的。成灾比例在1960年与1961年分别达到了16.59%与20.13%,都是建国以来最高值。

  笔者注:

  农作物受灾面积:是指年内因遭受旱灾、水灾、风雹灾、霜冻、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使农作物较正常年景产量减产一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受灾面积不得重复计算,在同一块土地上如先后遭受几种或几次灾害,只按其受害最大最重的一次计算受灾面积。

  成灾面积:是指在遭受上述自然灾害的受灾面积中,农作物实际收获量较常年产量减少3成以上的播种面积。

  我们再从柱形图看一下,会有更直观的感受(红色为1959年、1960年、1961年)。

  灾情严重程度

  摘录《中国灾情报告》:

  1959年1—4 月冀、黑严重春旱因去冬以来降水稀少,春旱影响河北省150万公顷小麦生长,成灾62万公顷。另有20万公顷耕地需挑水点种;黑龙江省今春气温高。150万公顷耕地受旱2寸多深,少数达4-5寸深,为历史少见。

  (1959年)本年自然灾害严重:受灾面积达4371.4万公顷,成灾1347.6万公顷,波及豫、鲁、川、皖、鄂、湘、黑、陕、晋等20个省区的旱灾分别占其77.3%(受灾3380.6万公顷)和82.9%(成灾1117.3万公顷),受灾范围之大在50年代是前所未有的,河南省达666.6万公顷。水灾、风雹灾也造成较大损失:受灾农田674.3万公顷,例塌房屋185.7万间,死亡6722人,毁坏水利工程23.6万座(内中型水库59座)。全国成灾人口8041万(内鲁、鄂、川3省各为1000万人)。形成1960年春荒人口 12977 万。

  (1960年)本年灾情是建国后最重的,也是近百年少有的:除西藏外,大陆各省区受灾面积为6545.46万公顷,成灾面积2497.7万公顷,成灾人口9231万,形成1961年春荒人口高达21813万。继去年大面积旱灾后,以北方为主的持续旱灾仍分别占本年受灾、成支总面积的58.2%和64.7%;其次,水灾面积多达1015.46万公顷,成灾497.46万公顷,尤其是在华北平原、辽河平原造成重大损失。鲁、冀、豫3省的受灾面积,均在800万公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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