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苏联模式)失败了?
近期,在进行人民公社及生产队模式的讨论时,我发表了几篇文章,表明了我的一些看法。对此,许多网友作了一些评论。
正好,在春节临近之际,网上又展开了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争论。于是有的网友便把我也归入了“鼓吹计划经济的人”。
对此,我想有必要谈谈我对计划经济的看法。
苏联解体到现在已经有30多年了,我国的改革也已经进行了四十多年时间。我觉得到今天还动不动拿计划经济来说事,一碰到有人指责现实存在的问题,一碰到有人对某些企业或某些企业经营者的有所不满,一些就要出来强调市场经济的好处,就要强调民营企业的不可或缺,一听到有些人怀念改革前的社会,便有某些经济学家要站出来指责这些想要回归计划经济。似乎抛弃计划经济、坚持市场经济变成了一种政治正确。这种现象表明,我们的经济学家认识问题还停留在幼儿班小朋友那种“要么是好的、要么就是坏的”简单的思维方式中,这对我国经济学界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苏联模式的确是一种计划指令下的商品经济模式,但它实际上并非马克思恩格斯所倡导的计划经济模式。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劳动者当家做主的、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公有制经济,而苏联人所建立的公有制经济,却是建立在产权制度基础上的公有制经济。因此,纵然苏联模式它是指令性的商品经济,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却不能称为计划经济,或者不应该称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明确告诉我们:“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计划经济它是与按劳分配规律的作用紧紧相联系的,甚至就是按劳分配规律作用下的计划指导方式。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按劳分配采用具体的计酬方式对生产者提供的劳动时间进行计量的同时,这种计酬方式同时也分配着生产的劳动投入状态。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它是按劳分配规律作用基础上的劳动时间分配方式,与人们根据苏联模式得到的计划经济含义完全是两回事!
苏联模式,是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后,苏联人为了应对灾难和战争及快速实现工业化,在匆忙中建立起来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与产权制度相结合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模式。实质上只是社会主义国家中从暴力革命胜利后走向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之间的过渡阶段的经济模式。从十月革命胜利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产生的历史实践看,社会主义革命应该有三个阶段:即暴力革命阶段、建立无产阶级政治体制、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及快速实现工业化的过渡阶段和建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阶段。在社会主义国家取得暴力革命胜利之后,这些社会主义国家需要应对灾难和战争,同时也需要快速实现工业化,因而需要快速进行资金积累,这才是苏联模式的指令性经济产生的基本原因。建立产权制度并充分利用生产资料所具有的整体性优势,是社会主义国家快速实现工业化并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必要条件,这也是苏联模式应运而生的客观环境。因此,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处于过渡阶段的经济模式,苏联模式的存在是有它的必然性和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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