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靴|《毒舌律师》:限制乃至推翻资产阶级法权之必要


  一部优秀的法律题材作品,必须是当事人、司法文化与创作者深彻互动的结果,「法院对美国文化有什么意义?」编剧雷金纳斯·罗斯的一次陪审经历,便曾催生了经典剧本《十二怒汉》(中国亦有翻拍)。

  五年前,徐峥和文牧野将二十年前的陆勇案搬上荧幕,那个本子一经谱就基本就注定了会是当时华语又一巅峰,因为它填补了某种空白,但又带有浓郁的中国特色,所以无需类比美国的《达拉斯买家俱乐部》和韩国的《流感》,他就是中国的《药神》。

  五年前《药神》里的西方医药财阀最终得以被舆论赦免,程勇也毫无意外地锒铛入狱,恰如其分地体现了马克思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中做出过的阐释:

  有道义的立法者应当首先认定:最严重最有害而又最危险的事情,是把过去不算做犯罪的行为列入犯罪的领域。

  而五年后,香港电影《毒舌律师》中的财阀子女却“镇压失败”,成了正义力量的阶下囚——但是,《毒舌律师》也好,《药神》也罢,他们依旧在维护着同一套法系、夯实着同一种价值观不被某些他们看不上却又实际深深恐惧的阶级群体所推翻。

  这就是资产阶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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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被资本主义制度浸淫百年的香港为例,名义上回归大陆中央政府已二十余年,依旧会出现头戴白发套的外籍法官杜大卫“赦免”港独分子、“惩办”港警的景观……

  四年前,根据香港的保释制度,乱港暴徒中的大部分人那个时候是可以直接交钱回家的,打砸抢烧的恶行也可以连一天牢都不用坐。

  对比之下,《毒舌律师》作为一部反应2002年时代场景的片子,还真是拍摄得太保守了……

  《毒舌律师》并非虚构,剧本取材于真实历史事件,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油麻地“女模特白骨事件”,而事件牵扯到的主人公方曼生,其妹妹大名鼎鼎——陈方安生,香港回归后的第一位政务司司长,也是赫赫有名的乱港分子。

  这已然在无形中为香港的司法制度披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反华污尘。

  直至2020年夏天更新的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都依旧满目狼藉:首席法官一人,常任法官三人,非常任法官十八人——其中在三名常任法官中两人为中国籍、一人为英国籍,十八名非常任法官中三人明确为中国籍、但其中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和英国双重国籍,剩余十五人全部是纯粹的外籍,分别来自英、澳和加拿大。

  即,二十二人中只有两个人是完完全全的中国人,其余全部为外国人(包括双国籍)。

  这直接导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迟迟不能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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