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莫言上100堂文学课十一】作家是建设者,不是裁判员

2026-06-16
作者: 颂明 来源: 红歌会网

  莫言始终摆不正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声称文学不是歌功颂德的工具,揭露社会黑暗是作家的良心。莫言还说自己的文学是“四超越”的。

  这样,莫言不但强占了道德高地,还把自己摆在了社会的裁判者位置,认为自己可以凌驾于社会、国家、政治、人民之上,成了至高无上的“尊者”。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实际上,作家首先应当是民族文化的建设者。莫言作为体制内党员作家、文艺领导干部,更应当是党的文艺路线的践行者。

  可是,莫言不但拒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拒不承担自己的责任,反而以“裁判者”自居,天天用市侩哲学“教育”别人自己却拒绝一切教育。一头大一头小;时而把自己当成了文学的化身、人生的教师爷”,时而又把自己打扮成了“被迫害者”、“受尽了委屈的小媳妇”。

  实际上莫言把国企当作提款机为自己出名造势,公权私用、公款私用,掌门国际写作中心、在大学担任教授、博导完全不做学问热衷于搞家天下、小圈子,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即便莫言就是历史的裁判者,那也必须依据客观的标准进行裁判。

  莫言是依据什么标准在进行裁判呢?

  莫言依据“个人和小集团”的标准进行裁判,一切从莫言出发,以莫言作为是非的标准。

  莫言大骂那些教育人们不要这样不要那样的人;莫言自己却天天教育别人不要这样,不要那样;要这样,要那样。即便闹出了惠州天下征联10万元公款奖励剽窃这样的大笑话依然拒不纠正!还不准别说,谁说了谁就是抹黑、攻击莫言。莫言却大建文学馆、研究会、纪念地,组织作家、企业、大学生与莫言同行。莫粉还狂喊“莫言是伟大的作家,民族的良心”。

  由于莫言善于根据什么需要说什么话,因此,莫言的标准是多变的,在不同的情况下执行不同的标准,对自己一套标准,对别人是有一套标准。莫言搞的是“双标”!

  比如,莫言说社会变坏就是从不让好人挣到钱开始的。莫言挣到钱了,所以莫言是好人,是高层次的人;莫言同时有要求别人不要有“贪欲”,低层次的人不要讲“生命的意义”,不要去管“是非”。

  因此,我们要告诉莫言,教育者首先要接受教育,裁判需要遵循客观的标准而不是主观的标准,教育者首先应当接受教育,为人要有自省之心,作家也要接受人民监督。不懂这些,就成不了一个合格的作家,更谈不上好作家了!

  【文/颂明,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
赞赏备注
确认赞赏

评论(我来首评..)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