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石:和尚动得 我动不得 ——一评满铭安自杀


  昨日,顽石在博客转发新华社及各大媒体都在发布的关于合肥政协副主席、检察院长满某自缢身亡的新闻之后,顺便猜测满某死亡的若干因由,并特意声明“猜测无凭,万勿信以为真”。到晚上,该博文不翼而飞,连“亲爱的”都没有留下。

 

  和愚人节前济南大法官王某横死不同,满某死亡消息并非好友张麻子谣诼,而是由国内最权威的新闻机构所发布,诸多新闻的标题还赫然写着满某曾“公诉薄·谷·开·来”(间隔号为顽石所加),我不过是转发,难道转发也错了?莫非真像阿Q说的“和尚动得,我动不得”?

 

  满某死亡总归有缘由吧,即便是患上了时髦的“抑郁症”,那他因何抑郁?作为尚未完全丧失思考能力的新闻受众,我猜测一下满某死因似乎也在情理之中,而猜测似乎并未触犯刑律,难道这种猜测碰触的是某种不便明言的禁忌?

 

  我忽然就想起了一个成语叫“欲盖弥彰”……

 

  据说,这30多年制定了几千部法律,这当然是改开的重大成果之一,但至少到目前为止,孤陋寡闻的顽石还未听闻有“腹诽罪”问世。这就是说,我在心里猜测满某死因而不诉诸语言(口头语、书面语)应该就不会招致什么危险。

 

  既然如此,那我就在心里来猜测因起诉某震惊中外大案而受过中纪委嘉奖的满某为何要“自缢”或是“被自缢”。

 

  原因一:……

 

  原因二:……

 

  原因三:……

 

  ……

 

  只管独自猜测而不说出个所以然来,有吊胃口之嫌,读者诸君也许会觉得顽石很可恶。罪过!罪过!

 

  您还别说,这世上真有“可恶罪”。关于“可恶罪”,鲁迅先生曾经有过这么精彩的论述:“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不说了,不方便说了,不能再说了,没什么好说的了……

 

  20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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