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矛盾论》——用对立统一的眼光看事物的发展

2021-03-07
作者: 肃清四野 来源: 红歌会网

  《矛盾论》是毛主席关于认识事物基本规律的又一奠基性哲学著作,与《实践论》珠联璧合,都是论述认识事物基本规律的哲学著作。《实践论》是从人的角度说明人要怎样认识客观事物;《矛盾论》是从物的角度说明事物具有怎样的可知性,应该怎样认识客观事物。毛主席的这两篇理论著作是对他之前社会革命实践的总结,也深刻影响和指导了他之后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他的许多著作和具体实践都运用和深刻反映了《实践论》和《矛盾论》的思想。

  《矛盾论》从六个方面对矛盾进行阐述,得出一个结论。这六个方面分别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这六个方面的内容阐明了四个问题。“两种宇宙观”阐明矛盾论的基础是唯物辩证法,承认唯物辩证法才能理解矛盾法则并用矛盾法则研究和解决问题;形而上学和唯心论者不能理解矛盾法则。以事实为例,说明客观世界的变化规律证明了唯物辩证法才是科学正确的认识论。“矛盾的普遍性”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阐明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空间维度)和事物发展的一切阶段中(时间维度)。“矛盾的特殊性”和“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都是为了阐明矛盾的特殊性,阐述的是一个问题。“矛盾的特殊性”主要阐明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相互区别的主要原因,要认识事物的本质,必须要认识矛盾各个方面和各个阶段的特殊性等问题。“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阐明决定一个事物虽有多个矛盾,但其变化由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决定。“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和“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阐明矛盾以怎样的状态存在于事物中并对事物产生作用,以及矛盾的对抗性是绝对的而同一性是相对的这样一个真理。

  在论述两种宇宙观时,毛主席首先用列宁对发展观点的论述,引出两种宇宙观的话题,说明本文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对宇宙观的论述。

  该部分论述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而上学和庸俗进化论的产生发展过程。二是形而上学观点的表现和特点,指出形而上学的观点不能正确解释世界。三是唯物辩证法的表现和特点,以及为什么唯物辩证法能够正确解释世界。四是唯物辩证法的产生发展过程。五是产生辩证法的重要意义。

  世界上普遍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宇宙观,一种是形而上学(玄学)的宇宙观,一种是辩证唯物论的宇宙观。两种宇宙观的根本分歧是对事物发展变化形式的认识不同。形而上学者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数量增加和减少,是重复;辩证唯物论者认为事物发展是对立统一的反应,是事物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数量和质量均发生变化,尤其体现在质量变化方面。

  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用孤立片面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事物只有量变,没有质变,事物本身的特点一直不变,事物本身不与外部联系,如果发生联系,都是由于外部因素的作用,否认内因的作用和变化。

  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认为事物是对立统一的,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部必然的自己运动,而又与它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影响着。事物的发展主要由事物内部的矛盾决定,也就是事物的发展由内因决定,受外因影响,内因是主要因素,外因是辅助因素。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鸡蛋能孵出小鸡而石头孵不出小鸡。

  对比形而上学和唯物辩证法两种宇宙观可以感受到,唯物辩证法是科学正确的宇宙观,矛盾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只有认同唯物辩证法,才会认同矛盾法则,也才有必要进一步学习研究矛盾法则。如果不认同唯物辩证法,那就是不认同矛盾法则的基础,就没有办法相互探讨矛盾法则本身。即: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矛盾具有普遍性,所以矛盾的规律具有事物普遍性的规律。我们研究矛盾法则,找出矛盾产生、发展、变化规律,可以作为研究普遍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工具,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毛主席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已经为大家所认同,并用矛盾的观点研究解决问题,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就,所以就先写矛盾的普遍性。

  所谓矛盾的普遍性,就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时空里。从空间轴来说,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矛盾;从时间轴来说,一个事物的每一个阶段都存在矛盾。

  因为矛盾无所不在,所以问题就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充满着矛盾,上学时有上学时的矛盾,工作后有工作后的矛盾,在围城外有围城外的矛盾,在围城内有围城内的矛盾。所以,我们要树立不怕矛盾、不怕困难问题的生活态度,因为无论你怕不怕,矛盾和困难问题都在那里。我们要树立随时解决矛盾、困难问题的信心和决心,因为事物总是在发展,矛盾和困难总有办法解决。我们要认真学习研究和运用矛盾规律,因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掌握了矛盾规律,才能更好的观察认识和解决矛盾,推动事物向我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

  矛盾是运动形式的基础,有矛盾事物才能运动发展。例如:战争的敌我双方,有一方不存在,战争就会立即停止,双方既斗争又联结。做生意的买卖双方,没有买就没有卖。这些都显而易见的说明事物由正反两方面组成,由矛盾双方构成。

  矛盾存在于客观事物中,也存在于思想中,思想差异即是矛盾。概念的差异性,是矛盾在思想中的反映,矛盾的变化,推动思想的发展,就不断解决了人的思想发展问题。

  矛盾存在于事物的所有阶段,不但事物的中间和末尾阶段有矛盾,事物的开始阶段也有矛盾,只不过事物在开始阶段,矛盾双方还处于量变阶段,矛盾之间没有激烈的对抗,到了中间和末尾阶段,质变逐渐显现并激变。矛盾的存在和矛盾的激化是矛盾的两种形态,随着矛盾的发展而变化。

  矛盾的发生过程,是旧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让位于新的统一和组成此统一的对立成分,是新过程代替旧过程,是逐步替代的过程。

  矛盾是相互联系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是通过分析资本主义世界最简单、最常见的“交换”,暴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所以,在一个大矛盾体系中,每一个小的矛盾都与其它矛盾存在着有形或无形、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反映着这个矛盾体系某个方面的特点。因此,我们在观察研究事物的过程中,要善于以小见大,也要善于见大知小。

  矛盾的普遍性即是矛盾的绝对性;矛盾的特殊性即是矛盾的相对性。矛盾的特殊性是这一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本质属性。论述矛盾的普遍性,是为了让人们都树立矛盾和问题意识,不要害怕矛盾和问题。论述矛盾的特殊性,是为了教人们用怎样的方法发现、观察和研究矛盾,高效掌握矛盾法则。

  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共同点和特殊点,尤其是物质的特殊点。每个事物都有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特殊点,就是与其它事物的差异性,即:该事物的特殊矛盾,是反映该事物区别与其它事物的本质性的因素。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的区别越多、越大、越外在,就越容易把该事物与其它事物分别开。例如:把黄豆放在沙土中,很容易把它找出来;放在麦粒中也能找出来,但是比从沙土中找出来要困难一些;放在豌豆中就比较难找出来,因为这三类物质与黄豆的特殊点越来越少,共性越来越多。

  人类的认识规律是先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更多的和一般的事物。先认识特殊规律,再认识一般规律,再用一般规律发现新的特殊规律,循环螺旋的向前发发展,并且逐渐认识一般性与特殊性之间的联系性。这主要反映了两个方面的规律。一方面,人总是先认识容易辨识和能给自己感观以深刻印象的事物。因为特殊的事物总是不同于一般事物而比较鲜明的展示着自己,所以人容易对其产生印象。例如:一颗颜色鲜艳的樱桃放在一篮尚未成熟的青杏子中,人们一定会很快记住这颗颜色鲜艳樱桃的特点。另一方面,人的认识能力有限,必然先认识容易产生深刻印象的事物,接着才会逐步认识一般的事物。

  正因为人的认识有以上规律,所以,对于一个复杂的问题,可以先对其进行分类,先从局部容易的方面开始研究,然后再逐渐全面的研究,这样容易各个击破,也利于相互启发。对于某个复杂的问题,可以先研究它的一般特性,等掌握了它的许多一般特性后,再研究它最具特点的特殊性就会容易一些,这也可以看作是从特殊到一般和从一般到特殊的问题。用矛盾的一般性指导研究,发现矛盾新的特殊性;用矛盾新特殊性,丰富矛盾的一般性。如此反复,人的认识就会不断提升。

  既要在空间轴上研究一个大系统内各个矛盾及其特殊性,也要在时间轴上研究每一个阶段的矛盾及其特殊性。这样才能认识整个事物的矛盾及其特点。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所以要细致研究各个事物的矛盾和各个阶段的矛盾,具体问题具体解决。教条主义者企图用已经总结出的一般规律去研究解决已经发展的事物,忽视了已发展事物的新特点,那是刻舟求剑、循表夜渡,所以必然失败。

  研究解决问题要坚决避免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存在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就不可能把矛盾各方面和各阶段的情况都掌握,自然不能有效解决矛盾。不同质的矛盾,只能用不同的方法才能解决。也以识别黄豆为例。要把黄豆从各种其它豆中找出来,必须要知道黄豆的特殊性,还要知道其它豆类的特殊性。从颜色特点上,黄豆可以与红豆和黑豆区分开;从大小形状特点上,黄豆可以与豌豆、鹰嘴豆等分开。如果不知道黄豆和其它豆类的各自特点,或只知道黄豆的特点,而不知道其它豆的特点,就不能很快从各类豆子中区分出黄豆。

  事物发展过程中之所产生阶段,主要是由于决定整个事物性质的矛盾没有被解决,但是部分矛盾已经发展变化,有的被解决,有的被缓和,对于那一个阶段具有决定意义的矛盾被另外的矛盾所替代,旧的阶段就结束,新的阶段就开始了。新的阶段所表现出的特点就是矛盾新阶段的特点。这对于阶段性矛盾是质变,但是对总体矛盾来说是量变,所以总的矛盾特点还是没有根本变化。所以,要深刻认识一个事物,一要研究事物各个方面的矛盾及其相互关系;二要研究事物各个阶段的矛盾及其相互关系;三要研究各个阶段中各个矛盾的特点及其相互关系;四要研究各个矛盾在各个阶段中的特点及相互关系,这是系统工程研究事物的方法。

  由于事物的发展范围极其广大,决定了发展的无限性,所以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是相对的。以水为例。我们说水在100摄氏度时会沸腾,这是普遍性的真理,但是水在高海拔地区气压减小的情况下60摄氏度也可以沸腾。所以说水在100摄氏度时会沸腾在低海拔地区来说是普遍性的,但是放在既有低海拔地区又有高海拔地区的范畴内来说,它就成为了特殊性。

  特殊性和普遍性是相互联结的,每一个事物中不但有特殊性,而且包含了普遍性,普遍性即存在于特殊性里。任何一个矛盾都有它自己的特殊性,但是这个矛盾的特殊性中也包含有其它矛盾共有的矛盾特点。以黄豆与其它豆类为例。黄豆有它区别于红豆、黑豆的黄色这个特殊性以外,它还有与其它豆类相同的豆瓣结构、孕育于豆荚之中等豆类的普遍性。黄颜色是黄豆区别于其它豆类的一个特殊性,相同的豆瓣结构和孕育于豆荚中,则是黄豆与其它豆类共有的普遍性。

  我们研究问题既要研究特殊性,也要研究普遍性,还要看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联结,以及与其它事物的联结,这才是全面系统分析问题的态度。

  矛盾即事物、即运动、即过程、即思想,共性是普遍性,个性是特殊性,共性是绝对的,个性是相对的,共性包含于一切个性中。

  研究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是为了更准确高效掌握该事物的规律。当一个事物中存在多个矛盾时,由主要的矛盾起主导作用,影响着事物的性质和特征;当一个事物中只有一个矛盾时,就是主要的矛盾方面起主导作用,影响着事物的性质和特征。一个事物及其各个阶段中,矛盾总是有主有次,有主导的有被支配的,不能平均看待,必须区分主次,才能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效率。这决定了我们在处理任务事物时,都要有重点意识,把精力放在研究和解决重点问题,即:主要矛盾方面。

  任何事物都有主要矛盾或主要的矛盾方面,它居于主导地位,对其它矛盾或矛盾的非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主要的影响着事物的发展。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会随着事物的发展而变化各自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变。所以,我们在解决问题和矛盾时要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要把握矛盾相互转变的时机,善于发现、把握和创造解决矛盾转变的时机。

  矛盾的转变过程即是新陈代谢过程,旧的落后的强大的逐渐让位于新的进步的弱小的。

  矛盾诸方面存在同一性和斗争性。事物之所以会有矛盾,也就是矛盾之所以会产生发展,主要是由于矛盾诸方面有条件的相对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主要是指矛盾的双方各以它对立的方面为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依据一定条件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矛盾的双方相向而行。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共存并相互转化。正是由于矛盾双方对立、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转化,所以才有运动的动力。矛盾的同一性必须有一定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在同一个统一体中。如同函数的X(自变量)和Y(应变量)要在一定函数关系下才能建立起函数式。完全不相干的事物,不在一个统一体中的事物没有同一性。

  事物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事物存在总是向其它事物变化的趋势。因此,统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统一性是静态的相对的,斗争性是动态的绝对的,静态总是向动态发展,统一性总是会被斗争性打破,从而建立新的统一性,表现为新的静态。

  事物在静止状态下也存在矛盾,矛盾的双方也在进行斗争,相向而行,向着自己对立面转变。只不过这样的斗争还只是数量的增减,没有达到质变的临界。所以,没有表现为显著的变化,矛盾也没有质的变化。

  对抗性受环境影响极大。例如:在日本帝国主义入侵,民族矛盾激化的抗日大环境下,国内矛盾缓和,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可以暂时采取非对抗性的状态存在。抗日战争结束,国内中国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缓和,阶级矛盾上升,农民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就比较尖锐的暴露出来,表现为对抗性的矛盾。

  对抗性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所有形式,矛盾的斗争还存在非对抗性。存在非对抗性的矛盾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相互让步达到解决矛盾的目的。

  矛盾的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会相互转变。矛盾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取外部对抗的形式。一般来说,矛盾在量变阶段更多表现为非对抗性,而对抗性是矛盾斗争尖锐化的表现。

  本文的结论是对全文的精练概述,先读结论然后再从头开始阅读,有利于对全文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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