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光伟:《资本论》与主体逻辑
《资本论》与主体逻辑:思维学纲要与方法论线索
【提要】人们迷惑于《资本论》所提供的“知识”,是因其偏执了“知识的线索”,又在于试图寻找语言逻辑背后的规定。然则,说《资本论》是像蝙蝠一样的语言,不过是指示四种线索的工作合一性:一曰史书工作线索,二曰思维学线索,三曰逻辑(学)线索,四曰知识(论)线索。简言之,这是理解《资本论》结构的基础,是批判的基础,也是指导新时代理论建构的基础。为此,以下予以述要,澄明《资本论》的方法论内涵逻辑和意义。
一、史书工作线索
逻辑何以可能?循着体用合一历史之道,把握内容、形式之统一。马克思强调:历史研究必须充分占有材料,分析各种发展形式,探寻形式的内在联系。简言之,“马克思正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统一的世界观代替和克服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在其中的那个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解脱出来,使辩证法摆脱了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成为唯一正确的思维发展形式。”在方法论上,此是强调“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高度统一。用中华文化用语予以表述,即探究历史有机体的“母子关系”规定(联系的观点)和“父子关系”规定(发展的观点),是于中国语境对“马学为体”的创造性转化与“以中解西”的创造性表达的工作寻求也。然则,创设12部史讲述《资本论》,乃是“于经济领域内行贯通之法也。”又可以说,“其铺设的理论架构是‘大象无形’的,方法论线索则至为明确——转化史I、转化史II、资本生产史、运动史I、运动史II、资本流通史、生活史I、生活史II、资本积累史、范畴史I、范畴史II、资本认识史12部白描之历史路径鲜明而层叠渐进,传神刻画了商品经济形态的各个历史发展侧面(这同时是对‘经济形态个性特征’工作逻辑之艺术总写)。”进一步,“显然,这是把‘历史唯物主义’(历史观和认识论)同样作为‘方法论的工作规定’来看待了。”
对《资本论》而言,思维的抽象必须以现实的历史发展为基础。然则,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域内的辩证法工作规定,列宁指示“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它们不必要是三个词”,“从统一性来说,‘它们是同一个东西’。这里的‘同一个东西’应该指的是‘理论思维科学’工作规定。”因此总体上看,“12部史”是对规律与范畴的方法(规定)的高度统一:《资本论》的理论部分是“范畴的实践史”,历史部分是“范畴的理论史”;经济范畴是现实关系的抽象,又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所谓“通史”和“断代史”范畴意义内的统一。然则,从历史和知识(这一层次的知识规定是“历史理论”)的直接对接看,《资本论》表现为“剩余价值范畴的实践史”和“剩余价值范畴的理论史”的有机统一。扼要而言,此为史书工作线索。
二、思维学线索
思维学是接续史书工作线索的对象思维规定。以这一眼光看,《资本论》本身是有“对象”的,即第一卷思维以“道”为对象,第二卷思维以“德”为对象。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乃规律之所系。所谓阴阳,在于阐明“道”和“思维”的同一性;所谓五行,在于阐明“德”和“思维”的同一性。这是“中华版”存在与思维同一性的描绘。阴阳同时是内蕴在五行中的互系规定(联系的原理),可认定为由“联系的观点”所领导的发展的原理和规定。也表明互系性规律始终是母子关系意义的规律。然则,《资本论》理论部分完成了“阴阳→五行→阴阳五行世界”实践形态之刻画:第一卷主体内容属于“道论”,第二卷“亦道亦象”;第三卷是“象论”,既论述象的本质(道和德),也阐明象的形态,创造性引入“批判的知识理论”构建。在此基础上认定:“第四卷属认识论批判(即识的范畴)”,从而,“进一步来看,《资本论》四卷体系显然亦采取了道、象、识的研究与叙述结构体式——这是思维结构和知识安排体系的统一。”简括地讲,思维学统领研究和叙述的“高度”就在于二者的内在统一。归根结底,“统一思维学”在于把握道和象。例如,《资本论》第一卷把握资本生产规律,即实现“道”意义上的内容与形式统一;第二卷把握资本流通规律,即实现“德”意义上的内容与形式统一;第三卷把握资本生活规律,即实现“道和德”意义上的内容与形式统一。然则,可以发现中华方法论和马克思主义统一之处即是“道•象•识”。
【注:说明一点:道、象、识作为“方法论三字经”,不是求体系,更不限于概念的逻辑自洽或语义上的理论自圆其说,而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及“本土寻根”。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贯通看,它所贯彻的话语原则正是本真化的“以中解西”。】
三、逻辑线索
历史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相统一表明思维科学的方法:既是“研究方法的规定”,也是“叙述方法的规定”。在马克思看来,“统一思维学”蕴含着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统一的规定性。以《<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为例,“《导言》的全体内容在工作上应命名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路向的‘生产一般的发生学’,生产一般盖言思维形式,是‘思维学’意义的‘名’,包括全体概念——道•象•识。据此,第一节可命名为‘对象——生产一般之道’,第二节可命名为‘对象进到研究对象——生产一般之象’,第三节可命名为‘研究对象——生产一般作为道和象规定的方法’,第四节可命名为‘生产一般的各种规定和概念’。”继而,统一逻辑学的实质在于思维形式统一,思维形式统一的关键所在是确立总体思维(形式),即天人合一;马克思从对象出发,找到了这个形式即“生产一般”。从对象思维进到对象逻辑,从而有对象和研究对象、生产和再生产的研究内容的区分,相应有了研究形式上的对于规律和范畴的研究与表述的区分;换言之,正是有了这一系列规定的区分,马克思最终找到生产对象的内部辩证关系和总体联系,而于纷纭复杂的现象域内揭示“总规律”(一般利润率趋向下降)和工作取出“总范畴”(剩余价值)。然则,《资本的生产过程》可谓是“生产一般的历史发生学”(内含生产一般对资本一般的历史转化关系),《资本的流通过程》可谓是“资本一般的系统发生学”,《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可谓是“资本一般的现象发生学”;上述系列的工作逻辑在总体与合成的意义上定格为“客观逻辑”。与理论部分对应的历史部分即《剩余价值理论》,则定格为“主观逻辑”,即“资本一般的认识发生学”工作逻辑。
四、知识线索
在知识理论生产方面,与一般的具体科学作品不同,《资本论》旨在提供“统一认识论”,而不是“片面的知识”。章节目体例的知识论是针对逻辑学而言,而“对象知识”是针对“统一思维学”而言的。例如,劳动过程首先是思维学的规定,其次是“统一逻辑学”(互系和矛盾的运动构造规定),最后才是有关于生产的知识规定。这样的“知识”因而首先是和历史对象内在关联的客观知识,即“历史客观知识”,其次才是一定有着内涵和外延规定的“社会经济知识”,——这后一者并且本质上是“主观知识(规定)”。“拿价格来说,它不仅仅是‘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更加要体现‘商品-资本’的历史运动趋向性,所以,不如说它是一项社会历史意义的客观知识。价格的历史知识规定使得它成为‘非独立的概念’,这解释了在马克思主义体系内为什么难以有新古典经济学意义的‘价格理论’。”从而说到底,“这种知识类型并不主要反映‘知性逻辑’的内涵,而具有逻辑二重态:作为‘逻辑定义的知识’和作为‘批判对象的知识’的知识。换言之,‘知识形态’需要从两方面予以思考:正面的概念构造和反面的逻辑批判。”这样看来,虽则《资本论》的“知识”由两方面提供——理论部分和历史部分,但归根结底是理论部分的“知识生产”在起最后的决定作用。在这种语境中,我们能够了解恩格斯下述论断的深意:“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着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然则,“不言而喻,把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只看作是人类经济史上一个暂时阶段的理论所使用的术语,和把这种生产形式看作是永恒的、最终的阶段的那些作者所惯用的术语,必然是不同的。”从学理考察上看,虽则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统一,但非“静态意义统一”,而毋宁直接说成基于历史对象史的“动态意义统一”;就本质而言,上述界定指明叙述与研究的结合不是“外部联合”,而是“内在结合”,更在于坚持把“叙述的规定”放在历史研究的规定中予以把握。
五、结语
《资本论》的“体”是历史实践,是思维学、逻辑学、知识论三者统一和《资本论》“互看”背后的规定。从这一视角看,《资本论》的“体用合一”即指向三者统一工作规定。换言之,马克思主义思维学即对象思维学,这是《资本论》真正的“思维形式的辩证法”。沿着这一定义域,所谓“逻辑学”,基于马克思主义工作意蕴理解,乃是“思维学(规定)的逻辑线索”,即对象逻辑;然则,《资本论》的工作逻辑可整体表述为“历史发生学—系统发生学—现象发生学—认识发生学”。所谓“知识论”,乃是相对逻辑学而言的“知识理论建构”,是概念化的逻辑语言,因而侧重“具体思维形式的理论表现”。就实质而言,四种线索同时是“结构的四象”——《资本论》“行动内涵之结构四象”,内置两仪规定:历史和思维。这导致《资本论》必然要分成理论部分和历史部分,作为研究与叙述相互包含的结构体式予以探究,并从方法论上贯通二者,实现历史本身对“思维和存在同一性”的自我证明。
——这是中华思维学与新中国70年方法论研究纲要之第一部分;该研究全文原名“中华思维学再研究——阴阳五行经济系统论兼谈新中国70年的方法论”,刊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9年第5期。
【文/许光伟,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