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验”必将会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社会共识
我刚看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江宇发在微信群里的《“党建引领乡村共同富裕”研讨会摘要》一文,感到十分振奋,这是一场十分重要的研讨会,与会专家形成的共识必将对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积极影响。
2020年11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鄢一龙副院长主持召开了“党建引领乡村共同富裕”线上研讨会,邀请了全国研究“三农”问题的知名专家和烟台市组织部及乡村干部共十八位同志,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新时代下,党组织如何带动乡村振兴、走共同富裕道路,重点研讨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经验。与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对烟台组织部开展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提出了中肯的建设性的意见。我把几位老师有代表性的发言精华要点摘录出来,与大家重温共享。
一是使得土地经营权流转到集体手里,做实了共同富裕经济基础。二是体现了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做实了共同富裕的政治前提。三是培养了社会主义新人,做实了共同富裕的命运共同体。(鄢一龙语)
正如于涛同志说的:“只要认真读过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脑子里就有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烟台就是不折不扣地落实总书记的思想”。烟台探索的成绩表明,只要坚定不渝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农业合作化就能沿着正确道路不断攻坚克难,农村农民一定能够面貌一新!(江宇语)
现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无论在我们镇还是海阳市、烟台市,已经从星星之火形成了燎原之势,让我们找到了破解农村难题的一把金钥匙。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对基层党组织带来的变化非常大,每个基层党组织有了更明确的奋斗目标,党员有了凝聚力,群众有了奔头,真正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于金宁语)
首先,紧紧抓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核心的党的建设。其次,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使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第三,在坚持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基础性地位的前提下,通过合作经济赋予“统分结合”经营体系新的内涵。第四,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经济为抓手的乡村振兴行动,带动了政府部门的作风转变,推动了涉农政策供给侧的改革。第五,使乡村振兴始终朝向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发展。(周建明语)
第一,烟台的做法完全符合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第二,农村农业现代化必须发展规模化经营,必须有资金和技术投入。第三,依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个平台,建强基层领导班子、发展经济、做好群众工作等一起抓了起来。第四,烟台市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中,通过合理的体制安排,既提高了协作效率,发挥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也充分发挥了个人积极性和创造力。第五,烟台市委组织部把握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干部。(高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