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农村中的去阶层分化现象
最近若干年在各地农村跑,有这么一个印象,除了发达地区、城郊农村外,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虽然存在农民分化,有的地方分化甚至比较大,却没有形成明显的阶层。在这些地区,农民在权力、经济、职业、消费水平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分化,并没有带来他们之间在社会交往、闲暇方式、社会活动、人情往来、价值观念、行为逻辑等诸多方面的明显界线,更难说得上阶层区隔。为什么广大中西部农村没有出现明显的阶层分化呢?或许正如贺雪峰教授所说,农村存在某种去阶层分化的机制。
一
农村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在新中国的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重创,并受到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人口流动、新观念等方面的冲击,由其支撑的权力结构被摧毁,宗亲内部不再有统一的组织行动和等级秩序。尽管如此,在当前广大中西部农村,血缘地缘关系仍然是当地人际关联和社会结合的基本方式,人们的血缘地缘认同较强。
在血缘层面,家族、宗族所具有的组织性和等级性虽然已减弱,但宗族内部“自己人”观念和认同仍然存在,宗亲还具备一致行动能力。在地缘层面,人情构成了没有血缘关系的农民之间的主要凝结方式,他们之间通过人情往来建构“自己人”关系。“自己人”关系,是一种互为义务的社会关联,人们相互之间要求提携、帮扶、救济、体谅、宽忍等,在交往中讲究血亲情谊和人情面子,讲究做事不走极端、留有余地。在这些原则的主导下,农村社会关系相对和谐。
当农村社会分化之后,血缘地缘关系就在分化的农民之间起着沟通、连接和润滑的作用,以“中和”农民的分化,消解农民分化的负向影响,使农民之间不因权力、财富和社会关系资源的差距而产生较大的隔阂。富裕农民仍能够与贫穷农民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相对落后的农民也不因贫富差距而自觉低人一等,不同层级的农民之间交流没有心理障碍。如果哪个富裕农民在村庄里摆谱,自恃高人一等,不屑于跟其他农民来往,其他农民就会对他进行集体排斥,尤其是当他遇到大事(如婚丧嫁娶)时,便没有人出面帮忙,置其于“社区性死亡”之境。
这样,分化之后的农民虽然有层级之间的分野,却难以形成具有主观认同和客观意识的独立阶层。分化的层级之间在关系、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交流相对畅通。处在不同层级的农民之间既有攀比竞争,又有互助合作,使得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有人情味。
血缘地缘关系在农村去阶层分化中,通过两重机制发挥作用:
血缘地缘关系超越层级内部关系。在农村,通过血缘地缘建构起来的关系,比因农民分化而出现的关系——层级内部关系——要紧密和重要得多。这是熟人社会中“差序格局”的一般性规则使然:血缘关系越近,关系越重要,也越优先;村庄内部“自己人”关系要重于“外人”关系,等等。农民分化之后,即便同一层级的农民在权力、财富、职业、观念和社会关系等方面都极其相似,而与同族同村人有较大差别,在社会交往的亲疏远近上,也仍得优先考虑血缘地缘关系,在关系需要取舍时尤其如此。假设两个不同姓氏的富人同处村庄的上层,有密切的交往,而他们各自同时又有处于下层的兄弟和族人,关系的孰轻孰重是很明显的——富人与兄弟及族人的关系要比与同一阶层的另一富人的关系要紧密、重要得多;在关系的处理上,富人层级内部关系要让位于不同层级的兄弟、族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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