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升、夏柱智:农民搬得出,然而在城镇住得下来吗?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九个部门在1月28日共同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可能是受媒体标题影响,众多网友将注意力集中在“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搬迁群众进城落户”这点,在未看全文的情况下就开始或评论或抨击。
其实,这《意见》是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的又一个重要文件。而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我国脱贫攻坚战最具标志性意义的头号工程,一直都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工作。
《意见》的核心内容,实际上是要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从中也可以看出两方面问题:
一方面,尽管到2020年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已经全部建设完成,所有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已经全部实现搬迁入住,但到了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的城镇融入仍然没有完成;
另一方面,易地扶贫搬迁的城镇融入已经成为一个依靠自身甚至少数几个部门都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不得不依靠十九个部门联合发出《意见》。
要了解此次国家之所以如此重视地推出《意见》,就需要先弄清当前易地扶贫搬迁的城镇融入背景和现状。
在2015年到2020年的5年时间里,我国共在全国22个省(区、市)约1400个县(市、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迁总人口1628万,速度和规模均史无前例。在此期间,全国约建成3.5万个集中安置区,其中5000多个城镇安置区,约安置500多万人,3万多个农村安置点,约安置460多万人。简言之,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主要集中在城镇,尤其是在中西部县城。
由此可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还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城镇融入。
笔者及所在团队从2017年开始在全国各地追踪调研相关议题,调研发现,当前中西部城镇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城镇社会融入呈现出“半融入”的状态,也就是基本每个搬迁家庭都在城镇安置区有人,但都不完整,也不会一直都在。
通常的搬迁家庭的结构都是“一家三地”模式:搬迁家庭中的老人因无法在城镇就业,在城镇安置区生活只会增加家庭负担,于是大多已经返回农村,依靠土地自养;搬迁家庭中的青壮年男性长期在东部沿海地区务工赚钱;搬迁家庭中的母亲留在城镇安置区中照顾未成年的孩子读书。
在这种模式下,显然只有搬迁家庭中的母亲和孩子在形式上融入了城镇安置区,并不是搬迁群众家庭的融入。
也就是说,搬迁群众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搬得出村庄,但是难以融入城镇,他们的家庭生计模式、家庭结构和普通的农民家庭并没有差别,采用的是“半工半耕”的家庭收入模式,和城镇是“半融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