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格宁思:中国农业现代化“第三条道路”
——中国农业个体经济、集体经济、国有经济试错七十年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中国的农耕文明源远流长。但是,中国不是农业强国,中国更不是农业现代化的国家。中国目前的农业制度、农业模式、农业生产方式,是建立在分田分地、包产到户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然而,小岗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成为阻碍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阻碍中国农业现代化的桎梏和藩篱。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农业走什么样的道路?怎样走这条道路?自始至终存在着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那就是,走个体经济道路,还是走集体经济道路?走个人发家致富的道路,还是走共同致富的道路?这个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七十多年过去了,中国农业发展道路和方向,依然彷徨着徘徊着,从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又回到个体经济再重回集体经济,驴拉磨似的转圈圈又回到了原点。
一、第一个轮回:从“个体经济到集体经济”的轮回
(一)个体经济农业:土地私有制个体小农经济
1947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伴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隆隆的胜利的炮声,在陕甘宁、晋察冀、华东、东北等解放区,便开始了分田分地的土地改革运动。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广泛的人力和物力基础。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在我国大陆上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外,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共产党人践行了自己的诺言:没收了仅占农村人口20%以下的地主与富农所占有的80%以上的土地,分配给了占农村人口80%以上的无地或少地的贫下中农。到1952年底,除西藏等少数地区外,土地改革在全国农村胜利完成。加上老解放区土地改革,全国大约有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大约7亿亩土地和其它一些生产资料。土地改革的胜利,结束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与压迫,终结了农民对地主阶级的依附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彻底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愿望。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为新中国立国树威的第一仗,即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小结:由于当时实行的土地制度是私有制,它与千百年来农民买房置地“私欲”相吻合,短短几年广大农村中,由于自然灾害、缺少劳动力、经营不善、生老病死等种种原因,出现了有的农民买房买地,有的农民卖房卖地,再次陷入贫困的情况,这些与共产党人让农民人人有地种的初衷相违背的,也绝不会允许新的地主阶级产生,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新中国又将走入了封建社会历朝历代的藩篱。还有重要的原因,社会主义建设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特别是土地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所以,改变土地私有制,改变分田单干的生产方式,将成为下一次农业革命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