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今朝丨凝聚扩大发展集体经济的共识:必要性、困难和起点设定
党在实现小康的基础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设立乡村振兴局太重要了,太及时了,而且2022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也已经推出,在征求意见。这样,中国就是在集体经济发展上采取了切实的步骤了[1]。为了在新时代稳妥发展集体经济,有必要深入认识其必要性、困难,凝聚扩大发展集体经济的共识。
一、发展集体经济的必要性:农业地位与农民命运的悖论
古代中国的英明政治家都采取重本轻末、重农轻商的政策,原因很简单,就是农业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经济活动,无粮不稳。没有粮食,人民就无法生活,统治阶级的战争需要也无法满足。重本轻末、重农轻商政策是自《尚书》以来就形成的民本思想在生产这一重要的国家治理领域的一种具体体现。古代中国,农业是唯一的支柱性产业。离开重农主义这一根本方针,没有一个朝代可以维系它的统治。当然,这种重农主义也绝不意味着农民是统治阶级,农民的地位就得到了根本保障。恐怕正是因为农民阶级的被统治地位,农民阶级不可能被一个朝代的统治者永远重视,最后总是官逼民反。而西欧资产阶级作为一个自身参与实际生产的阶级,获得统治阶级的地位,也恐怕是人类的第一次。当中国进入20世纪,农民阶级永远不可能作为统治阶级了(出身农民的朱元璋或许是最接近农民阶级的一位皇帝)。这样,新中国把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把工农联盟作为基础,就是针对中国自身历史周期律和近代西方国家最基本的史实所做出的具有国际视野的历史性安排了。资产阶级一般也需要有代理人,由那些具有丰富的行政知识和行政经验的人来代理自己管理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则需要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领导集团来管理这个国家。这样一来,委托代理的矛盾就必然产生。如果不解决好这种委托代理矛盾(特别是代理人侵害委托人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就无法稳定,就可能被颠覆。而是否解决好农民命运问题是这个委托代理问题的一大关键。
农业毫无疑问一直是新中国的支柱产业。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这一支柱产业相对其它支柱产业的特殊性在于,它主要提供的是使用价值,提供了中国十亿、十几亿人生活所必须的粮食,而不是提供价值。从市场价值来衡量,中国农业是很小的。在2018年,中国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很低,约为7%。然而,农业的重要性不能用其市场价值占GDP的比重来衡量(这也说明西方的GDP指标是有局限的)。由于农业产值占GDP比重很低,因此,农民得自农业的收入一定很小。中国农民为中国的粮食安全和国家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却得到极小的市场报酬,说明农民很伟大。但是,农民不能靠这种伟大长期活下去。如果说,由小岗村改革开启的这种小农模式让中国农民这样伟大了四十年,还要继续伟大下去,那么,这种伟大就可能会变成颠覆。中国无疑需要与小岗村农民不同的新型农民。现在,小岗村也要走集体经济的道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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