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少数”“多数”的辩证法——以好经验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③
把“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与“绝大多数”的规模效应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供不竭动力
“砌起来的是墙,立起来的是规矩。”年终岁末,一些地方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中,发现一些新任职干部主动改造面积超标的办公室,以全面自查践行规矩意识。这样的规矩意识,如今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注脚。
八项规定,短短600多字,为何能在5年多时间里改变世界规模最大的执政党?答案就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的管党治党好经验中。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提出更高更严的标准,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贯穿其中的“少数”与“多数”的辩证法,值得深思。
管党治党,既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又要求向基层延伸;反对腐败,既敢于打老虎,也善于拍苍蝇;历次专题教育活动,既要求领导干部正人先正己,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用严格教育、严明纪律管住大多数,同时对“关键少数”进行更严的管理和监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形成了强大的示范效应和榜样力量,从而推动八项规定自上而下、涤荡全党。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成为中国独特的治党智慧,也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领导干部作为党的执政骨干,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党员干部都有着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管住“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才有震慑力和说服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打破所谓“刑不上大夫”,到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再到抓住“第一责任人”,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体现出了深刻的方法论智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是党的“末梢神经”和“毛细血管”,他们的作风、形象和能力,深深影响着普通群众对执政党的认识。广大党员干部是党的队伍的主体,只有让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位党员干部延伸,管住这个“绝大多数”,才能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而实现政治生态根本好转。改进作风中的深和细、严和实,民主生活会上的红脸出汗,历次专题教育中的查问题、摆进去……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全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最大限度实现对党员干部全覆盖,让党员干部摒弃了旁观者的“看客”心态,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一分子和参与者。
未来,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实效,应该继续坚持“少数”“多数”的辩证法。此次中央纪委全会的公报要求,领导干部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求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等。这些要求背后,都能看出“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抓住“关键少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牵引力;管住“绝大多数”,为全面从严治党确立基本面。把“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与“绝大多数”的规模效应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起来,就能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供不竭动力。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我们党向领导干部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提出“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高级干部整起”。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再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带动“绝大多数”共同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这是历史使命,更是时代召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