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央行发文,中国三大监管机构联手“封杀”虚拟货币
最近,加密货币市场不平静,急涨急跌爆完多头爆空头!“一夜暴富”一下子就成“一夜清零”!
由于市场传言特斯拉已卖出其所持有的一些比特币资产,比特币等加密货币价格17日显著下跌。每枚价格一度跌破4.3万美元,较日内高位跌超6000美元,一路滑至今年2月以来的最低水平。虽然比特币价格经特斯拉CEO马斯克随后澄清有所反弹,但与4月巅峰期间每枚6万美元相比,已蒸发掉约2万美元。
5月8日马斯克在美国老牌娱乐综艺节目周六夜现场(Saturday Night Live)声称狗狗币是“骗局”后,狗狗币价格一度暴跌39%,之后几天的下跌更是导致币价相较于最高点“腰斩”。
18日晚间,央行出手发文,金融业三大协会发声: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金融业三大协会联合发声抵制虚拟货币炒作
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要求,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二、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应切实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强化风险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触达手段,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做好涉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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