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子抢劫案再审:“同案犯说他没参与,也不认识他”
4月9日,“李四强抢劫案”在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开庭再审。
中国新闻周刊从现场庭审人员处获悉,此次庭审持续约2小时,再审重点围绕李四强是否参与抢劫案,调查组对案件的同案犯进行了走访调查,“同案犯都没有指认李四强,说李四强没参与,也不认识他”。
该参与庭审人员介绍,出庭检察员的意见是“李四强无罪”,原审存在证据不足,程序错误,事实不清。再审将择期宣判。
时间回到2005年,据报道,智力残疾的安徽利辛县人李四强失联,家人多次寻找未果,最终因精力、财力问题只得放弃。2007年,南京警方在检查外来暂住人口时,发现了在此打工的李四强。因身上有一张抢劫案在逃人员“刘西文”的身份证,李四强被抓,后以“刘西文”的身份,被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服刑期间,监狱管教发现“刘西文”实为李四强,法院调查后,裁定李四强冒用“刘西文”身份参与了汕头抢劫案,将判决中的“刘西文”更正为“李四强”,李四强继续在狱中服刑。
报道称,2016年,服刑完毕的李四强回到老家,家人们得知他的经历后,认为抢劫案案发时间段内,李四强在安徽利辛的村子里,不在广东汕头,于是决定帮他申诉。而李四强早在出狱两个月后因病重不治去世。
今年1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法院再审此案。哥哥李奎星作为李四强申诉的主要执行人,自2016年已坚持申诉多年,“他还是想尽量为弟弟洗刷冤屈。”
据前述参与庭审人员介绍,李奎星已罹患胰腺癌晚期,再审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