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的这一乱象,正被严肃查处
这种“合作”关系从表面看是一种“挂证”行为
背后隐藏的却是受贿行为
4月2日,重庆市纪委监委披露了一则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案例:罗某是某区一家公立医院外科科长,2020年7月至次年12月,他在医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个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在某药店,作为该店正常营业的重要资质。罗某每月从该药店获取500元的报酬,累计获利9000元。2024年8月,区纪委监委在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罗某的该问题线索。
“你未经组织批准将证书进行挂靠,还违规获取报酬,本质上属于违规兼职取酬,既违反了《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也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核查组指出了罗某违规“挂证取酬”的行为本质。2024年12月,因违反有关规定挂靠证书获取非法利益,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挂证取酬”是指行为人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挂靠至非供职单位名下,实际未到挂靠单位工作而获取报酬的行为。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魏昌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披着“以劳取酬”“以技取酬”的外衣,掩盖“以权取酬”这样一个实质和交易关系。交易重点在于“权”,而不在于“证”,也不在于“术”。这种行为违反廉洁纪律,扰乱了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滋生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土壤。
插画/adan
建筑医疗领域频发
多个案例显示,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问题在建筑、医疗、水利等行业领域频发,多个省份均有公职人员因这类问题受到处分。
2025年2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称,近日,安徽省巢湖市纪委监委查办了一起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典型案件。巢湖市园林管理处原主任王某某常年将个人市政公用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外部企业获取报酬,直到上级有明文规定后才撤回证件,但并未退回个人违规所得。
上述报道称,截至目前,巢湖市共计新发现66人涉嫌“挂证”情形,其中“挂证取酬”的23人被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建筑领域是公职人员“挂证取酬”的重灾区。2020年,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通报12名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典型案例,他们均涉及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至建筑公司,并获取报酬的问题。这些公职人员来自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记过处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点评称,平昌县有的公职人员将“挂证”兼职当成增收的“钱袋子”,凭借“挂证”一年额外取酬3000元至8000元不等,妄图当官发财两不误。此次平昌县12人被查处的教训再一次警醒党员领导干部,莫因蝇头小利坏了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