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从斯大林生产关系定义的错误说开去——再答湘江长沙水同志


  看到4月1日《红歌会网》刊载湘江长沙水同志《关于迎春同志回复的回复》(以下简称《湘文》)一文,不得不再次讨论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定义。

  我原以为对于斯大林的生产关系的定义已经说过多次,没有新的补充理由,就不想讨论了。但是,看到《湘文》再次从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定义,伸展到了对国有经济性质的判断,这就把定义探讨延伸到国有经济的性质问题,有必要再说几句。

  一、怎么判定国有经济的性质?

  《湘文》说:“例如,有同志把国有制与公有制混为一谈,说国有制就是公有制。‘一国所有,还不是公有制呀!’但是,人们看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制明明就是资本主义所有制。于是他们就动摇起来:哎呀!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是不是搞错了!他们不知道斯大林的定义就是以阶级为特征制定的,所有制形式的本质内容是看生产资料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据马列原理,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执政,国家掌握的生产资料自然归资产阶级集体所有了。因此 ,我们想到,我们一定要坚定马列主义的信仰,要真信,不能动不动就怀疑马列基本原理。”

  这里存在什么是真正的马列主义?是根据国家性质决定国有经济的性质?还是根据企业内在的经济性质决定国有经济的性质?或者说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还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我认为马列主义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而不是相反。《湘文》的错误恰恰是认为国家性质决定国有经济的性质,而不是国有企业内在的经济关系决定企业的性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决定国家的性质。

  《湘文》说:“所有制形式的本质内容是看生产资料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据马列原理,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执政,国家掌握的生产资料自然归资产阶级集体所有了。”资本主义国家执政,国有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这个推论是准确的。那么共产党执政的国有经济是什么性质?苏联时期以斯大林为首的共产党执政国家,和以赫鲁晓夫为首的共产党执政时期的国家是同一性质吗?历史事实已经证明共产党执政的国家性质是会发生变化的。因此,用国家性质判断国有经济的性质,不符合马列主义,只有用企业内在经济关系判断国有经济的性质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

  国有经济实行“铁饭碗”制度,不能解雇工人,工人不是出卖劳动力商品;厂长、经理(即高管)不拿利润,只领取工资,这样的国有经济才是公有制的国营经济,就是说毛泽东时期的国营经济才是公有制经济,但是,这还是过渡时期的公有制,因为工人还领取工资,正如毛主席说的:“要拿钱买米、买煤,买油,买菜。八级工资,不管你人多人少。”;厂长等管理人员还是脱离生产的专职人员,所以是过渡时期的公有制。正因为这种公有制经济还存在商品关系,还存在脱离生产的专职人员与生产工人的区别,所以有可能演变成为雇佣劳动经济制度。所以毛主席说:“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不平等------所以,林彪一类如上台,搞资本主义制度很容易。”只有过渡到按需分配、没有管理人员与生产工人区分的生产关系,才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公有制。相反,能够解雇几千万工人,造成工人“下岗”的国有经济,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工人实际上已经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所以,历史事实证明,只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经济关系判定国有企业的性质,而不能用国家的性质判断国有企业的性质,才是真正的马列主义。关于国有经济的性质问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说深了不仅可能删掉文章,而且涉及网站的安全。

  二、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的错误

  关于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的错误,我在讨论中已经反复说过,就在于把部分等同与整体:斯大林说: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实际上经济关系不仅包括生产关系,还包括流通、分配和消费领域的关系,生产关系虽然是经济关系中的决定性关系,但只是经济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部分不等于整体。

  同样,所有制是经济关系的另一种说法,说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颠倒了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总之,斯大林对于生产关系的定义是错误的。至于运用这个定义判断国有经济的性质,则存在更加严重的错误,这是对当前我国国有经济性质、社会性质判断错误的根源之一。

  附:关于迎春同志回复的回复

  来源: 红歌会网作者:湘江长沙水

  对我们再谈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的商讨文章,迎春同志在“乌有”网作了回复。他的回复仍然坚持否定斯大林定义的立场,正面说明他的‘生产关系不能说成是经济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生产关系的总和,不能成为生产关系的构成部分’等观点。我们已对他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的意见。鉴于迎春同志在回复中没有为他的观点提出新的理由,这里就不再重复我们的商讨意见了。网友诸君当可仁者见仁,得出自己的判断。

  我们与迎春同志的商 讨告一段落了。最后,谈一点感想。

  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已有百年了, 其间有高歌猛进的时期,也有曲折徘徊的时期。碰到后者,我们的同志往往会怀疑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正确性。例如,有同志把国有制与公有制混为一谈,说国有制就是公有制。‘’一国所有,还不是公有制呀!‘’但是,人们看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制明明就是资本主义所有制。于是他们就动摇起来:哎呀!斯大林的生产关系定义是不是搞错了!他们不知道斯大林的定义就是以阶级为特征制定的,所有制形式的本质内容是看生产资料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据马列原理,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是资产阶级执政,国家掌握的生产资料自然归资产阶级集体所有了。因此 ,我们想到,我们一定要坚定马列主义的信仰,要真信,不能动不动就怀疑马列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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