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再论生产关系——与湘江长江水同志探讨
湘江长沙水同志写的《说说斯大林生产关系的定义——与迎春同志商榷》(以下简称《湘文》),提出了与我不同的看法,十分欢迎。我认为这种讨论有利于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回复如下:
一、关于生产关系定义的问题
1,《湘文》说:“首先,迎春同志在对斯大林定义的质疑中,没有提出生产关系的确切定义。因此,他的质疑就没有确切的、可以用来比较的依据。”
关于生产关系马克思本人下过一个定义。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恩选集》第二卷 第82页)他一方面说明生产关系是由物质生产力决定的,不按照人们的主观意志活动,是客观存在;另一方面说明生产关系与法律、思想意识之间的关系,反对历史唯心主义的理论。他指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这个“总和”,就是通常所说的“经济关系”,即包括生产关系、流通领域、分配关系等,是社会的经济基础。
斯大林对于生产关系的定义:“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甲) 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乙)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自己的活动’;(丙)完全以生产关系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这一切共同构成政治经济学对象。”(《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单行本,第65页)
首先,斯大林说“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是错误的。经济关系不仅是生产关系,而且还包括流通领域、分配的关系等,是这些关系的“总和”。
其次,斯大林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作为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也是错误的。通常所说的所有制,就是经济关系,包括了生产关系以及由生产关系决定的流通、分配、消费领域等关系的总和。
以资本主义所有制为例。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过程资本家榨取无产者剩余价值的关系;流通领域资本购买劳动力商品的关系;分配领域资产者取得利润,无产者领到工资等等。这些关系的总和,就是资本主义所有制。所以,我认为斯大林把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人们在生产过程“相互交换活动”,作为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既不符合马克思的定义,也不符合实际。
我认为马克思的定义非常明确,这是我不同意斯大林定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