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当代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及发展走向(原版)
当代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探索及发展走向
——在第二届世界乡村复兴论坛会上的发言
何 平
当代中国乡村建立集体所有制以来,乡村治理依据管理支配权的不同,可划分为三种模式,即:政府管治下的集体所有制,家庭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乡村自治下的集体所有制。
实践证明,政府管治突出体现政府的决策及官员的意志,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家庭自治突出体现家庭的自主权,出发点站在家庭个体利益的角度,势必强化农民的个人主义;乡村自治突出体现乡村的自主权,出发点站在乡村整体利益的角度,有利于培养农民的集体主义。乡村自治既能克服政府管治固有的官僚主义,又能避免家庭自治各自为政的困扰,从而充分发挥集体所有制的优越性。由此可见,集体所有制建立以后并非万事大吉。其中,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农民群众如果不能参与管理,而只是处在一种被领导被管理的状态,就不但使官僚主义得不到遏制,而且政治上的社会主义方向和经济上的集体所有制基础也难以保证。
事实上,人民公社的问题就是管理问题。如:集体化进程过急,农业学大寨教条化,农业生产统得过死,农民活动管得过紧,基本建设耗费过多,劳动时间过长,任务粮指标过高等。这势必挫伤农民的积极性,甚至导致一些地方的农民产生抵触情绪。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是管理体制上的不足。突出体现在公社领导成员几乎都是国家干部,并且都是上级组织提名任免。这样的体制分明是政府管治,而不是乡村自治。政府管治首先体现的是政府的决策及官员的意志,因而不利于充分体现农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权利,势必滋生官僚主义。以刘庄为例,1958年“大跃进”期间,公社开会布置并派人坐镇指挥各村“小麦高产放卫星”,要求挖地三尺,每亩上粪100车、下种150公斤,实现亩产小麦7.5万公斤。当时,工作组就住在刘庄,三天两头催办。没法子,史来贺勉强同意搞3亩地进行试验,结果3亩“卫星田”平均亩产仅130公斤,连种子都没打够。由于刘庄坚持只种3亩,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从这个例子不难看出,以往人民公社时期,刘庄的管理凭借中国村魂史来贺的影响,也未能完全摆脱政府管治的束缚,对于广大农村而言,就没有刘庄那么幸运了。
显然,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改革势在必行,但改革对象主要是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而绝非放弃集体所有制。不可否认,人民公社依靠集体所有制创造的奇迹,既是私有制时代中国农民不敢想的,也是今天家庭经营条件下无法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