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义:对一个重大理论是非讨论的看法兼与党报总编商榷
最近一个时期,关于莫言诺奖问题的争论,成为全民参与的文化热点,上上下下都在关注着这场争论。
我认为,无论从繁荣文艺批评,还是从中国文艺健康发展的角度,这都是一件非常有意义重大的事情。因为争论的核心话题,是毛主席和习近平同志关于关于文艺的前后两个讲话:譬如文艺为什么人的问题,歌颂与暴露的关系问题,以及关于莫言同志的一些看法以及对莫言颁奖词的看法。
作为这场争论的主将,司马南同志关于这个问题的多个视频,我认为都是非常客观的理论阐述,是摆事实讲道理的正常的理论讨论。我觉得,这都对当下的文艺批评是健康有益的。中国文艺太缺少这样一种直面问题的讨论了,正因为缺少这样的讨论和批评,所以文艺出现的问题—次次成为大众忧心的文化思想问题。
可就在这样的讨论不断深入的时候,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好像结论和总结性的题为《莫言研究的一次重要集结》的署名文章。
这篇文章,只谈莫言创作的什么规律,什么文学形式等。它表面上不涉及任何政治问题、意识形态问题,更没有涉及“两个讲话”这个争论的核心话题,好像是个文化学术问题。但是我要说的是,选择这么一个时机,在光明日报抛出这样一篇带有“总结性”的文章,显然是有用意的,至少发文章的人是有这种用意的。什么用意呢?那就是像有些媒体人转发时放大甚至虚拟后的结论:“司马南炮轰莫言胜负已分:官媒为莫言发声,司马南逃离北京”。这个情况被司马南自己发的一则视频已经证明,此处不赘,他不过集中时间应邀去拍了一部电影当了—个角色而已。
其实,作为一家教科文的知识分子阅读报纸,对司马南评价,这就是光明日报选择此时发表此文或许预期的效果。此时,我想就此与总编辑同志商榷。
不知道总编辑是不是了解情况,我不敢妄加猜测。如果了解情况,那就真值得讨论了。因为作为一家大报,三审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发什么不发什么,什么时候发什么文章,都是一种舆论导向。既然发表了,也就代表总编辑的最后认可,自然也代表一家报纸的思想认可。如果撇开争论主题不谈,用总结的口吻和断胜负的架势又试图给一次重大讨论下结论,我觉得这种做法是很不妥的。
一是大报作为喉舌,毫无疑问应该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立场参与讨论。至少要求客观公正,而不能将自己混同于一般自媒体,更不宜用大报身份发表明显与争论事实悖离的观点。应该引导讨论朝健康方向发展,以大压人、以势压人,都是悖离文艺批评的基本原则的。特别是有的自媒体在转发时,对光明日报以中共中央批准的大报来说事,大有一言九鼎的气势,这种做法当然有自媒体的自由,但实质应当是该报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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