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金靴:台湾问题的根源
1
首先说一下我的感受:8月2号晚上的闹剧,看似“收场”,但只是开了个头,还远远没完。
至少,我个人需要等到这一系列历史级的大规模环岛军演结束再做判断。
这里我想先举一个香港的例子。
两三年前香港最混乱、最令人绝望的场景还记得吗?
名义上回归已二十余年,依旧会出现头戴白发套的外籍法官杜大卫“赦免”港独分子、“惩办”港警的景观……
根据香港的保释制度,暴徒中的大部分人那个时候是可以直接交钱回家的,打砸抢烧的恶行也可以连一天牢都不用坐。
甚至直到2020年夏天更新的香港终审法院法官名单,都依旧“满目狼藉”:首席法官一人,常任法官三人,非常任法官十八人——其中在三名常任法官中两人为中国籍、一人为英国籍,十八名非常任法官中三人明确为中国籍、但其中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和英国双重国籍,剩余十五人全部是纯粹的外籍,分别来自英、澳和加拿大。
即,二十二人中只有两个人是完完全全的中国人,其余全部为外国人(包括双国籍)。
直接导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迟迟不能落地。
以及,打砸抢烧的恐怖主义行径层出不穷、压灭不住……
当时也是舆论炸锅:中央看不见吗?咋没动作呀?那可是我们自己的领土啊!
别急,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2020年6月30日,大招来了:几乎是港独分子乱港行动一周年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由领袖签署第4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那一天我真的兴奋异常,发了条微博:
《国安法》的出炉,让此前不久还在享受着港英法系“保释来保释去”的黎智英、何俊仁、黄之锋、周庭们,听见了丧钟的声音。
早在出炉一周前,被称为“独派教父”的李柱铭、陈方安生已接连缴械投降,称自己不再搞事情,劝香港年轻人也别再搞事情……一时间还冲上了微博热搜。
随后,一大票受西方圈养的港独团体也宣告解散。
《国安法》的意义是历史性的,如我那条微博所言,它让「香港回归」这件民族重迹不再只是一个表象化的史册空壳,而是从法统和伦理两个层面宣告了中国共产党及背后的十四亿人民对香港无可争议、不可撼动的主权。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