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俊忠:何谓“人民”——历史的视角
本文根据作者在7月25~31日由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共同举办的“立足中国土,回到马克思——中国新闻传播学再出发”第五届中国特色新闻学高级研讨班上的讲稿摘要编辑,作者审读增订。徐俊忠,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资深研究员,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暨哲学系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
前两年,我曾提出“人民政治”概念。力图将我们国家的政治类型与西方的政党政治区别开来。历史证明,“人民政治”不仅是不同于西方政党政治的新型政治文明,而且是推动中国百年来高歌猛进,跻身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新型政治文明。在此,我将进一步讨论何谓“人民”的问题。
人民并非是天然的存在物。从历史的视角看,在中国,人民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不断生成、塑造出来的崭新社会政治主体。这里从“人民”的历史性建构入手。
马克思主义是如何理解“人”的
我们的政治是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政党政治”的一种新的类型。毛泽东是一位语言大师,他未采用“执政党”来标定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共产党。有中央领导同志的文稿中曾经说我们的党是“执政党”,毛泽东把它修改为“执政的党”,并未以“执政党”作为标定我党的规范性概念。因为,新中国的政权是属于人民的,叫做“人民共和国”。执政本身就是人民的事业。新中国的政治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为基础建构起来的“人民政治”。中国共产党的作用是“领导核心”。他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1]。在中国塑造出“人民”这一崭新的社会主体,实质上是遵循马克思主义思想逻辑的产物。
马克思主义如何理解“人”的问题呢?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强调,“人不是蛰居于世界之外的抽象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强调国家与社会都是人的活动的创造物。如果你把人与人的世界割裂开来,看不到人与人的世界的相互作用,就不能理解人的变化、发展。撇开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
马克思有一个著名论断:“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这个所谓人的本质,实质上就是一种革命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它本质上是反对个人主义而体现“人类公共意志”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资产阶级哲学在人的理解问题上的重要分野。所以,马克思主义历来之所以强调“人民”,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哲学的必然逻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