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干强:做优做大做强国企必须避免陷入的理论误区


做强做优做大国企必须分清理论是非

何干强

  深化国企改革,促进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高效结合,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创新。这种结合在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尤其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中是不可思议的。所以,自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取向的改革以来,一些主张经济学“西化”的人,就把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制造了许多贬低、否定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舆论。在中央《指导意见》公布之后,有人竟公开说,“国企的存在就是问题”、国企“会破坏市场经济基本制度”、“把国企‘做大做强做优’是错的”;这些都造成不可低估的思想混乱。我们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就必须高度重视在改革理论上划清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

  一、国有经济与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否平等

  应当说,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于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已经明确,公、私经济在生产领域的生产资料占有关系上,地位是不平等的,因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维护这种不平等,劳动人民才能有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当然,公、私企业的商品在流通领域(市场关系),坚持等价值交换的原则,这种关系是平等的。但是不能用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在流通领域的平等,来替代生产领域的不平等。这种理解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常识。可是,有人却主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资料”;同样含义的说法还有,“‘国退民进’或‘国进民退’都不应是政策目标”,言下之意,应当给不同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其实,把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公平竞争关系理解为它们相互之间只能实力相等、占有同等的生产资料,这种要求对于任何市场经济都是荒谬的。在市场竞争中,无论是卖者之间、买者之间,还是卖者与买者之间,其实都以有强有弱的不平衡发展为前提,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本身就说明市场主体之间的实力不可能“平等”。所以,要求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资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实质上是图谋改变宪法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规定。还有一些人把国企称之为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垄断企业”,要求改掉国企的垄断地位,这是否定公有制为主体的另一种说法。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看来,垄断是私有制经济范畴,绝对不应当用来表述公有制经济;用私有制经济范畴强加于国有企业,只会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如果按照这些主张去深化国企改革,就不可能自觉主动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混合所有制的企业是否应当区分国企和非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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